(通讯员 储涛)近日,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利用远程庭审系统,成功完成全市首例跨地市远程案件审理。

徐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是洛阳市人民检察第四检察部办理的案件,因该案被告人在济源市看守所关押,而且受疫情影响无法前往当地开庭。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案件审理,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向技术处提出协助请求,经市检察院技术处、第四检察部办案人员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技术处、济源市人民检察院、济源中级人民法院、辩护人、济源市看守所多方协调,最终在市检察院智慧检务中心利用远程视频系统联合济源检察院“三远一网”系统,顺利解决了开庭、庭审笔录传输等技术问题。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受邀在市检察院智慧检务中心完成全部开庭工作,整个庭审过程画面清晰流畅、声音清楚响亮、网络及设备状态良好、流程规范完整,最终取得圆满成功。跨地市远程案件审理受到法官和律师的一致好评,这也是全省首次法官到检察院,律师和被告人在看守所开展的庭审。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