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2月19日,农历正月初八,春节后上班的第二天。上午9时,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学东率先敲响了顺河法院新年新春的“第一槌”。

此次庭审由顺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学东担任审判长,顺河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军强等人出庭支持公诉,开庭审理被告人樊某、刘某某、邱某某涉嫌诈骗一案。
新型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在给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成为某些不法分子实施违法犯罪、骗取他人利益的工具。被告人樊某、刘某某、邱某某在明知刷单返现APP实施诈骗的情况下,仍积极帮助实施诈骗活动。公诉机关认为,三被告人的行为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刘学东驾驭庭审能力熟练自如,程序严谨有序层次分明,节奏张弛有度从容不迫,语言庄重威严简洁明晰,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顺河法院员额法官纷纷敲响新春“第一槌”,在新年开工时期积极带头开庭,为全院干警坚持快审快结做榜样、树标杆,激励全体干警以更加饱满的精神面貌踏上新年新征程。(田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