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下午17时许,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局荆州区分局弥市派出所接群众曹先生报警称,自己在168客运车上捡到了一个钱包,希望民警帮忙归还给失主。

接到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与报警人见面。经核查,钱包内有银行卡、驾驶证和现金4000余元。通过查看驾驶证,民警得知失主姓汪(女,33岁,荆州区人)。考虑到失主丢失了钱包肯定焦急万分,民警立即查找汪女士的联系方式,并很快与其取得了联系。
一小时后,汪女士赶来,经核实身份无误后,民警将钱包归还。拿到失而复得的钱包,汪女士心情十分激动,对民警再三表示感谢。原来,汪女士当天下午着急从市区赶回弥市镇,下车时不慎将钱包遗忘在车上,许久后才发现,本以为找回无望,没想到民警给了她一个“意外之喜”,对于好心人曹先生的拾金不昧,汪女士表示十分感激。(朱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