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第一支队了解到,一只受伤海龟被海口市演丰镇渔民发现。在该支队演海海岸派出所民警和渔民合力救助下,目前该受伤海龟已接受专业救助。

2月10日下午,海口演海海岸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家渔网在东寨港演海村海边打捞到一只受伤海龟。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
据了解,被发现海龟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十三鳞”,发现时其右前脚掌断裂,眼睛出血,精神状态不佳。对此,派出所联系到海南师范大学野生动物救助中心老师李波开展专业救助,并请救助中心工作人员来到派出所将受伤海龟带走救助。
据悉,海龟被送到救助中心后,李波随即组织工作人员对受伤海龟进行消毒、视检、称重。因海龟精神状态不佳,已先暂时将其安置在大小合适的水池内休养。(刘慧 王聘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