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铁牛)日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全省2020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新安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孔琳荣获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并荣立二等功。

孔琳,2005年被招录到新安县法院,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现任刑事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

2020年孔琳带领刑事审判团队受理案件410件,审结400件,结案率97.56%。2020年以来孔琳审结刑事案件124件,审判质效在新安法院刑事办案团队中位列第一。先后主审了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张某等未成年人组织幼女卖淫案、施某等55人电信诈骗案、侯某某等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刘某某等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等重大复杂案件。特别是由孔琳办理的施某等55人“套路贷”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是新安地区有史以来涉案人数最多的重大案件。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和涉案人数众多的影响,在送达起诉书副本、办理强制措施手续、指定法律援助、召开庭前会议、进行开庭审理过程中,孔琳仔细斟酌每个细节,保证了各环节都得以顺利进行。在连续3天的开庭审理中,整个庭审过程紧凑有序,配合默契,衔接顺畅,庭审圆满完成,孔琳的审判能力经受住了考验。在该案的审理中,她参与制定的工作预案、对疫情防控措施提出的有效建议,以及注重庭前会议处理程序和质证问题的思路和做法,避免了庭审的中断和延迟,大幅提高了庭审效率,形成了可复制的涉众类案件审理模式,受到高度认可。


近年来,孔琳曾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荣获洛阳市法院系统个人嘉奖、全市法院优秀党员、洛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新安县十佳政法干警、新安县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