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该弄虚作假,是我太小看法律了,你们不要拘留我,我现在就还钱!”近日,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火眼金睛”识破谎言,促使欲作假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快速缴纳了10万元执行款。

2017年,被告徐某向原告马某出具借条一份,内容为:被告徐某借到原告马某人民币(现金)70万元整,其中房屋抵押贷款20万元,由徐某每月支付给马某2500元,直至贷款还清。该案经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及本金61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躲避该偿还的债务,原告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生效的法律文书,但徐某以没有任何财产为由躲避执行。执行干警经走访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处房屋,便立即对被执行人进行再次传唤。被执行人徐某来到法院后,提供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30年,执行干警认真对该租赁合同进行研判,同时传唤房屋租赁方,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被执行人与房屋租赁人竟然存在亲属关系。执行干警随即向双方释法明理,告知他们阻碍执行和提供虚假证据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徐某顿时害怕了,连忙表示愿意还钱,并当场履行了10万元,剩余欠款与申请人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经历了一天的斗智斗勇,执行干警虽然疲惫但是却露出了欣慰的笑容,案件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贾雨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