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周口一男子匿名举报污染被打致颅脑损伤”引发广泛关注,经报道后,扶沟县相关部门立即展开调查。2月5日深夜,当地县委宣传部将最新调查结果通告,泄密者为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扶沟综合执法大队第六中队中队长李某某,相关责任人将依法处理。
据了解,扶沟县公安局已将涉案人员李某祥、李某宇、毛某宾依法进行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现已查实,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扶沟综合执法大队第六中队中队长李某某曾向被举报人泄露举报信息,扶沟县纪委监委与周口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联合调查组对李某某立案进行审查调查。
而又据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经查,扶沟县豫祥肠衣综合加工有限公司在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启用的情况下投入生产,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三同时”规定,对该企业依法查封,并按有关法律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事件到此,看似应该是一个结束了,但有几个问题值得我们反思:
首先,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是否存在监管不力、工作不作为问题。这样一个重污染企业经营了这么久,村民早就苦不堪言、怨声载道了,难道该局早没发现吗?非得等村民举报才去监管吗?显然,这里面有懒政不作为的问题,至于里面有没有利益关联,只有等有关部门调查后才能得出结论;
其次,扶沟县豫祥肠衣综合加工有限公司应该有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嫌疑。得到举报人信息后,该企业安排人对举报人邵某某进行殴打报复,还扬言谁举报后果更严重云云,我们想知道,实施打击报复行为的是不是社会闲散人员啊?这不是明显的涉黑行为吗?而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的李大队长又不自觉充当了“保护伞”,为该涉事企业通风报信,建议有关部门对此进行彻查;
另外,这个事件应该不是一个个例,保护匿名举报者的合法权益刻不容缓。原来国家也相继出台了一些法规条例来保护匿名举报者的合法权益,但通过这件事我们发现,的确存在制度不健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希望国家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这将大大有利于公民行使社会监督权和化解社会矛盾。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社会的公平正义不容亵渎,我们期待事件有一个完满的经得起历史考验的处理结果,而不只是打击报复者赔礼道歉、拘留罚款和隔靴挠痒的处理一下相关负责人而已。
(作者 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