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杨爱民)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讨债的方式一定要合理合法。日前,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公安局栾川派出所在开展“霹雳一号“冬季严打专项行动中,成功锁定一名因讨债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犯罪嫌疑人。民辅警又驱车100余公里将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

2019年6月份,栾川县栾川乡辖区发生一起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案,某县贴地板砖工人方某经人介绍在栾川县城给一小区业主住处贴瓷砖。工程结束后,方某开始给业主索要工钱,多次跟干活业主联系,因讨要工钱无果,对此心生不满,一气之下把业主住处贴的瓷砖全部砸毁。经价格认定部门鉴定,损毁瓷砖价值6000余元。民警多次联系方某,但方某一直不愿露面。2021年1月16日,该所民辅警得知线索后,驱车赶往某县,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终将方某抓获。方某到案后,诉说辛辛苦苦把活干完却一分工钱也没得到,自己还贴了不少生活费,于是头脑一热办了糊涂事。
目前,方某因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被栾川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合法债务采取不当手段讨要,可能会触犯刑法!人进去了,债还免了!之所以是这样的结果,是因为讨债人采取了不合法的讨债方式,讨债人在讨债过程中故意损毁或者破坏债务人财物数额达5000元以上,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不管讨帐有多难,依法讨债是底线,讨债要通过合法渠道去解决,要注意收集债务人财产状况,应当及时起诉,万万不可采用非法手段去讨债,以身试法,否则吃亏的是自己、受连累的是家人。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