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大居民朋友、各个体经营商户: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年货市场经营秩序,方便市民购置年货,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经研究决定,在城区设立临时年货市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年货市场设立时间:2021年2月1日至17日农历腊月二十日至正月初六日,2021年2月25日至27日农历正月十四日至正月十六日。
二、年货摊位安排
(一)洛浦西路(清真寺胡同至民族路段)两侧,设置点心、对联、水果等经营摊位。
(二)体育公园西侧祥和路全段两侧,设置点心、对联、水果等经营摊位。
(三)福宁大道中段(实验一小门前广场),设置点心、对联、水果等经营摊位。
(四)建设路北游园东西路两侧,设置点心、对联、水果等经营摊位。
三、具体要求
(一)年货市场经营商户要服从市容秩序管理规定,不得违章占道、抢占地盘、欺行霸市,严禁机动车、非机动车在主次干道、慢车道、人行道等非停车区域随意停放。
(二)在未划定年货市场的地方和店铺门口不准摆放销售年货。
(三)年货市场经营商户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自觉佩戴口罩、手套,督促市民自觉佩戴口罩并出示洛康码,发现异常信息及时向城管部门汇报。同时,经营商户要严格遵守市场管理要求,自备垃圾箱、垃圾袋、扫帚、抹布等清洁用品,管理好摊位前“三包”及摊位周边的环境卫生。
(四)对占道经营、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等违规行为的商户,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取消经营资格,并进行相应处罚。
洛宁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