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裴海锋)2月1日,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隆重开幕。


宜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卢致远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宜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高质量“富美宜阳”建设,持续深化“12345”工作思路,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抓落实、提水平,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围绕大局履职尽责
精心维护经济社会发展
积极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1●按照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在抓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同时,选派60名干警下沉社区、乡村卡点执勤,积极参与一线联防联控,守护家园,在大战大考中贡献检察力量。
2●依法稳妥办理涉疫案件,提前介入侦查8次,有效打击违法犯罪,维护防疫秩序。面对疫情带来的司法办案新挑战,注重科技助力,积极运用“三远一网”,推动“非接触式”办案,做到线上办公、网上办案“不打烊”。
3●共远程提审209件272人、远程庭审83件95人,借助远程技术办理的冯某抢劫案,受到省市检察院充分肯定。
依法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1●落实“六稳”“六保”任务,聚焦“五提”行动,开展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五个专项”活动,抽调26名干警“一对一”联系走访企业85人次,提供法律咨询30余次,帮助纾困解难,让民营企业轻装前行。
2●主动邀请13名企业家代表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提供“菜单式”服务,用法治雨露厚植营商沃土。
3●用好打击和保护两个手段,最大限度释放司法善意,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涉嫌犯罪的,依法不批捕4人、不起诉1人,提出适用缓刑量刑建议3人,办理的洛阳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刘某骗取贷款案,入选市检察院典型案例。
坚决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

1●自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核心业务工作,全面贯彻“六清”要求,坚持“不放过、不凑数”办案原则,落实涉黑犯罪专业化一体化办案机制,尽锐出战,让城乡更安宁,让群众更安乐。
2●依法起诉了偃师王某等23人涉黑案件,先后提出侦查取证意见18条,形成116万余字的审查报告,经过连续7天公开开庭审理,主犯王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其余22名被告人一审被判处一年零两个月至十年不等有期徒刑。
3●加大宣传力度,逐村张贴海报,增强斗争声势,营造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让黑恶势力在阳光下无处遁形。
4●加大宣传力度,逐村张贴海报,增强斗争声势,营造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让黑恶势力在阳光下无处遁形。
精准服务“三大攻坚战”

1●为金融安全护航,防止经济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依法办理市检察院交办的涉伊川农商银行系列案件,已批捕17人,正在审查起诉10人。
2●为脱贫攻坚助力,选派28名优秀干警到三乡镇下庄、东阳、下马沟等村驻村帮扶,帮助下马沟村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每年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5万余元,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3●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群众开展司法救助16人7.7万元,让贫困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
4●为“富美宜阳”添彩,依法批捕非法采矿、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5人,起诉16人,监督立案1人,追捕2人,用法治手段助力生态保护,守护绿水青山。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全力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积极投身平安宜阳建设

充分发挥批捕、公诉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护航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共批捕犯罪嫌疑人381人、起诉624人。聚焦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批捕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34人、起诉50人。批捕盗抢骗犯罪182人、起诉193人。批捕黄赌毒犯罪20人、起诉51人。积极参与“断卡”行动,批捕非法收购、贩卖信用卡、电话卡犯罪84人,依法严惩耿某等26人、朱某等8人电信诈骗犯罪团伙,铲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滋生土壤,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从严从快办理了162人醉驾犯罪案件,同步开展危险驾驶普法宣传教育,让更多的人从“杯中一滴酒,家人千行泪”的案例中得到警示。认真履行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责,落实监检衔接机制,批捕职务犯罪7人、起诉7人,办理的李某受贿案,被省检察院确定为指导性案例。
用心用情做好
“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

关乎人民群众的揪心事,人手再紧也要做到,工作再难也要做好。坚持“办信就是办案、办信更是办民生”理念,全面落实领导办信、当面接谈来信人等制度,收到群众来信30件,办结28件,均在7日内告知“收到了、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切实把信访工作做到百姓心坎上。建成 “枫桥式”检察服务中心,用好“小窗口”,做实“大民生”。县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创建推进会上作了典型发言,相关做法受到市委政法委充分肯定。
凝聚合力呵护祖国未来

锲而不舍抓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为未成年人保护筑起坚实防线。加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打击力度,批捕8人、起诉9人。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不批捕11人、附条件不起诉5人、帮教10人。坚持标本兼治,联合教体局建立教职工入职查询和侵害未成年人案(事)件强制报告制度,在县第二人民医院设立全市首家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携手各方筑牢校园安全“防火墙”。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百千万”工程,从教师中选拔培训34名法治宣讲员,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40余场次,受教育师生5万余人。
积极主动参与社会治理

落实“党建引领、‘三治’并进、服务进村”工作要求,推行“杨来法”式检察联络员制度,在16个乡镇设立检察联络站,选聘369名联络员,与“四官”服务进村(社区)相结合,打造服务乡村社会治理的“前沿岗哨”。推行司法效果评价机制,向680起案件当事人解疑答惑,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通情理,用我们的辛苦指数换取人民群众的满意指数。用心做好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结合办案深入剖析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向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分析报告2份,为社会治理提供“法治天气预报”。积极配合做好村“两委”换届工作,对2000余名候选人进行犯罪记录审查,助力基层组织建设。
三、着力增强监督质效
扎实履行法定检察职责
做优刑事诉讼监督

●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7件、撤案15件。
●践行“少捕慎诉慎押”办案理念,不批捕145人、不起诉17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批捕的,追捕10人,追捕的贩毒案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诉9人,追诉的组织卖淫案被告人孟某和贩毒案被告人陈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和八年。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案件617人,提出量刑建议564人,促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悔罪,最大限度减少社会戾气、增进社会和谐。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依法提出抗诉3人,已改判1人。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审查起诉缓刑期间重新犯罪3人,监督财产刑执行13件12.9万元。
●监督纠正不当监管行为13件,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12次,有效防范脱管漏管情况发生,探索实施的“3321”巡回检察工作法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
做实民事行政检察

●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对审查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裁判,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对审查认为正确的民事裁判,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17件,同步耐心细致释法说理,引导服判息诉,维护司法权威。
●加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并被采纳4件。
●加强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件。
●加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5件。
●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依法办理刘某涉嫌“套路贷”虚假诉讼案,目前刘某已被刑事追究。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以司法手段帮助党委政府解决公益难题。开展河湖“清四乱”、文物保护等专项监督活动,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9件,立案1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件,提醒主动履职整改,实现诉前维护公益的最佳司法效果。
●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起诉的唐某、王某在盐镇乡非法处置、倾倒9.5吨危险废物案,让两名被告人既受到刑事处罚,又付出了30余万元环境修复费的经济代价。
●对16个乡镇卫生医疗废物处置情况专题调研,督促整改问题,维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联合人防办督促8家房地产企业缴纳拖欠的人防费400余万元。
●制定“河长+检察长+警长”联动工作机制,选派24名干警担任河道检察长,加强常态化巡河,共护水畅岸美,使洛河成为人民群众的幸福河。
●市县人大相继专题视察、县政协组织开展“协同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调研活动,代表委员们纷纷点赞。
四、抓紧抓实队伍建设
不断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持续抓好思想政治建设

01扛稳抓牢党建主体责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02认真组织“强使命、找差距、明举措、勇担当”集中学习研讨,筑牢理想信念根基。
03实施“党建+”模式,打造党史教育馆、党建书屋、党员活动室“三位一体”党建阵地,实现党建与业务协同推进、深度融合。
04坚持党建与文明创建相结合,开展红色教育、“清洁家园、党员先行”等系列主题党日活动,全方位提升检察工作整体水平。
05“党建+”模式被市检察院确定为重大创新品牌,《检察日报》给予宣传报道。
持续提升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01通过网络视频、领导干部上讲台、邀请专家面授、法检律同堂研讨等方式,组织政治业务轮训27期,培训干警800余人次。
02开展“争当业务能手、争创品牌工作”活动,引导干警求极致、创品牌。
03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建立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平台,网上流转案件190件,实现数据共享、协同办案、全程监督。
04定期开展案件评查活动,评查案件209件,通报点评问题,促进规范执法。
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

01落实以“案-件比”为核心的办案质效评价体系,引导干警办案质效求极致,压缩不必要的办案环节,提高效率,减少诉累。
02制定以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为基本内容的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办法,将业绩评价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等级晋升、司法绩效等次的重要依据,倒逼素能提升,让优秀检察官觉得有动力,让不胜任者有压力。
03在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下,稳妥推进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管。
04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160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次,发挥良好示范作用。
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检

01狠抓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主动认领整改事项,逐条明确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做到真抓真改见实效。
02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廉政家访工作,深入查找执法风险点和管理漏洞,修订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检察管理。
03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推行领导带班、定期督查制度,党组和纪检监察组同向发力,持续传导“严”的压力和氛围,让“严”的主基调更加鲜明。
五、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民监督
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自觉接受党的领导

认真学习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我省实施细则,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教育引导干警坚定不移听党话、矢志不渝跟党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参与矿山修复治理、问题楼盘整治、信访矛盾化解等中心工作,以实际行动彰显检察担当。自觉落实政治要求,向县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9次,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坚持重要情况、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听取意见和建议。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邀请代表委员视察评议检察工作4次,走访代表委员90余人次。认真办理代表委员议案提案和人大常委会转交的案事件,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落实。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案件公开听证18件,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听得到”。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获一致好评。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依托检察门户网站、微信平台和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公开案件信息1042件、法律文书473件,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开展检察宣传周、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让群众走进检察、了解检察、监督检察。积极构建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深入律师事务所走访调研,接受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各类申请280项,安排阅卷221项,有力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