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遏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我县新增设电子抓拍设备两个,于2021年02月04日启用,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现将具体位置公示如下:
本次新增抓拍系统位置

电子警察及监控启用后将实时记录抓拍机动车不按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等等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这些“天眼”都很灵敏哟......
再不老实开车,你懂得......
到时不要怪蜀黍没有提醒你哦!
赶紧收藏!转给你身边的司机们吧......
(洛宁公安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