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袁胜洋 张慧 常国娃)年轻是本钱,如果年轻时为所欲为,那么就要为之付出代价,今天为大家讲一个年仅21岁的小伙子李某某,因法律意识淡薄,又贪图一点小恩小惠,最终落得自己锒铛入狱的下场,追悔莫及!

2020年7月,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公安局十八盘派出所教导员张可飞掌握一条线索,辖区群众李某某手里的一张农业银行卡银行流水存在异常。根据前期掌握到的线索,办案民警想方设法联系到李某某,要求其到派出所说明情况,李某某则是推三阻四,还偶尔委托家人朋友向所里民警打听出售银行卡给别人使用是否违法等情况,得到民警肯定回复后,更是东躲西藏始终不肯与民警见面,后办案民警经过多方调查,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经常在洛阳一带打工。
1月19日,十八盘派出所教导员张可飞带领民警李昂等人在辖区开展反诈宣传中,了解到近期李某某已回到家中,遂依法将嫌疑人李某某传唤至十八盘派出所,后李某某如实供述了:其在2019年11月份将办理的银行卡、U盾、手机卡等一并以200元的价格卖给胡某帅(另案处理)使用的犯罪事实,并声称其当时有想过别人用自己的银行卡可能做坏事,但仍为了一点蝇头小利,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对胡某帅可能用自己银行卡从事违法活动听之任之,等到最后追悔莫及!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汝阳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