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增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农村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洛宁交警将在以下2个路口(段)新增电子监控抓拍设备。
本次新增监控系统位置
1.崛马线东宋街东(违停抓拍设备)
2.崛马线东宋街西(违停抓拍设备)
电子警察违停抓拍设备启用后将实时记录抓拍机动车违法停车违法行为。
公示期为2021年1月22日至1月29日
公示期间只警告,不罚款,以下是近期部分违停车辆曝光:










这些“天眼”都灵敏得很哟......
再不按规定停车,你懂得......
到时不要怪蜀黎没有提醒你哦!

洛宁交警温馨提示:“与人方便,与己方便”,希望每一位车主都能按照规定文明停车,遵守限行规定,切莫图一时便利,受到处罚得不偿失!
出门开车用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让我们都做文明出行的“好司机”!(洛宁公安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