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洛宁县人民法院关于申请人张丹丹与被执行人洛阳碧水源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洛宁康佳牧业有限公司、李改平、张江涛、王金有追偿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洛阳碧水源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洛宁康佳牧业有限公司、李改平、张江涛、王金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现申请人张丹丹申请悬赏寻找被执行人。为加大案件的执行力度,更好动员社会力量,切实维护法律权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对被执行人李改平、张江涛、王金有进行悬赏执行。
被执行人:李改平,女性,1969年02月21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410328196902215526,住洛宁县底张乡大阳村。
被执行人:张江涛,男性,1969年02月28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410328196902285516,住洛宁县底张乡大阳村。
被执行人:王金有,男性,1958年04月03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410302195804031514,住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环城西路37号院12号楼2门301号。
执行依据:(2020)豫03民终5766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20)豫0328执1125号,申请执行标的额:258938.38元及相应利息,执行费3784.00元。
如提供真实有效的线索,使本院将李改平、张江涛、王金有控制,申请人承诺将给予举报人3000元人民币的悬赏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保密。
举报电话:15237978559,15237958818
洛宁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