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孟浩)“拘得好!真是大快人心。”1月14日,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依法拘留一名寻衅滋事违法行为人,赢得辖区群众拍手称快。事情还要从几天前说起。

1月13日一大早,家住新安县新城某小区的孙先生遇到一件非常闹心的事。早上7点多钟,孙先生像往常一样走到停在楼下的汽车前,准备开车上班。然而,就在拉车门的一瞬间时,孙先生突然感觉手上粘满了黏糊糊的液体,孙先生定睛一看,自己的车门把手上竟不知何时被人涂满了油一样的黄色不明液体。孙先生十分恼火,但上班也不能迟到,犹豫再三,孙先生打算先把车开出去洗了。然而,祸不单行,就在他试图甩掉手上液体的时候,这些液体又溅到了自己的衣服上。这下班也不用上了…孙先生一腔怒火,忍无可忍,立马就到新城派出所报了案。当天在该小区,有同样遭遇的还有吕先生、刘先生等。
本来是美好的一天,却因为这意外的不明液体而变得糟糕透顶。这些液体到底是什么东西?又究竟是什么来路?
新城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展开调查,立即调取了案发现场周边监控,经查,1月13日凌晨0时许,一名男子将车停在该栋楼下,用木棍往旁边的几辆车门上涂了不明液体,其中就有孙先生的车。民警根据车辆信息,立即锁定了家住该小区的武某,并依法对其传唤。到案后,武某交代:其凌晨驾车下班回家后,发现楼下车位停满了,因无处停车,为泄私愤,就从车上拿出了最近保养车时没用完的机油,并从花池里捡来了木棍,蘸着涂在了楼下几辆车的门把手上。这才有了后来的事情。
新城派出所民警对武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最终,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民警以寻衅滋事对武某做出了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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