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律:秋念】
——怀念崔紫云

文/夕阳(鲁国元)
洛阳桥上逸轻骑,朝士相逢自约期。
白发朱颜心未老,沧波翰海志偏移。
尚书岂有重来日,御史焉无再宠时。
席上高吟成一绝,临行怒向李郎辞。

【注:崔紫云,【唐】尚书李愿妓也。愿在东都,时会朝士。杜牧以御史分司,轻骑径往。引满三爵,问曰:"闻有紫云者孰是?"愿指示之,牧曰:"名不虚传,宜以见惠。"复引满高吟,旁若无人。愿遂以赠。紫云临行,献诗而别。唐宋制度,中央之官有分在陪都(洛阳)执行任务者,称为“分司”。但除御史之分司有实权外,其他分司多用以优待退闲之官,并无实权。又清制,“盐运使”下设“分司”,属运同、运副或运判管领。现在多用于某某分公司的意思。】

崔紫云代表作品:
【临行献李尚书】
从来学制斐然诗,不料霜台御史知。
忽见便教随命去,恋恩肠断出门时。

(公元二0二一年元月十七日【农历十二月初五日】于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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