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律:秋念】
——怀念孙光宪

文/夕阳(鲁国元)
十国春秋仔细观,孙公境况亦艰难。
人心叵测为从事,世道浇漓作判官。
卧去无眠还举酒,坐来已倦复凭栏。
曾吟两阙清平乐,可见情怀不一般。

【注:孙光宪(901-968),字孟文,后自号葆光子,属鸡,出生在陵州贵平(今属四川省仁寿县东北的向家乡贵坪村)。唐陵州判官。后唐天成初(926左右)避地江陵,高季兴署为从事。累官荆南节度副使,检校秘书兼御史中丞。后劝高继冲归宋,在宋为黄州刺史。太祖乾德六年卒。《宋史》卷四八三、《十国春秋》卷一○二有传。孙光宪“性嗜经籍,聚书凡数千卷。或手自钞写,孜孜校雠,老而不废”。著有《北梦琐言》、《荆台集》、《橘斋集》等,仅《北梦琐言》传世。词存八十四首,风格与“花间”的浮艳、绮靡有所不同。刘毓盘辑入《唐五代宋辽金元名家词集六十种》中,又有王国维缉《孙中丞词》一卷。】

孙光宪代表作品:
【清平乐】
《其一》
愁肠欲断,正是青春半。
连理分枝鸾失伴,又是一场离散。
掩镜无语眉低,思随芳草凄凄。
凭仗东风吹梦,与郎终日东西。

《其二》
等闲无语,春恨如何去?
终是疏狂留不住,花暗柳浓何处 。
尽日目断魂飞,晚窗斜界残晖。
长恨朱门薄暮,绣鞍骢马空归。

【应天长】
翠凝仙艳非凡有,窈窕年华方十九。
鬓如云,腰似柳,妙对绮弦歌醁酒。
醉瑶台,携玉手,共燕此宵相偶。
魂断晚窗分首,泪沾金缕袖。

(公元二0二一年元月十六日【农历十二月初四日】于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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