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14时30分许,湖北省石首市公安局笔架山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城市广场一楼女厕所内看见一名年轻女性睡在地上。
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发现好心人已将醉倒在厕所的女子搀扶到了城市广场的室外休息区,等待着民警到来。此时,女子意识尚不清醒,正合衣趴在座椅上。当民警靠近,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鼻飘来,为防止其发生意外,民警将她带回了派出所。

随后,民警设法联系上其家属才得知,小翔(化名)由于父母离异,一直都是奶奶在带,正值青春期的她已经有些小叛逆了。当天趁奶奶出门工作,她与同学约好出门,哪知还喝上了酒。小翔家人表示,会马上赶到派出所将其接回,好好教育。同时,对民警的及时帮助表示感谢。
一小时后,小翔逐渐恢复意识,经民警一番教育,小翔意识到自己的喝酒的错误,诚恳保证不会再有下次后,被家人安全带回了家。
民警提示:未成年人不可以饮酒。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第三十七条规定中,明确表示禁止未成年人饮酒及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周雅佳 李军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