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白是一只狗,是我年轻的时候在高湾塬下乡插队时养过的一只大白狗。
那个冬天,我们在下河里修“大寨田”。有一天放工后,当地一个和我关系很要好的青年张振千悄悄约我到场上去,看他那神神秘秘的样子,我估计又有啥“好事”。张振千的老大(大伯父)给生产队看场,那虽然是一份十分不起眼的活计,可却在生产队享有一定的“特权”。如看场人受到队长的信任,负责经常查看队里保管洋芋种子的土窑,时不时会捡一些由于发热而有点变质的洋芋出来,和他有一定关系的人就可以将这些虽有点变质但还能吃的洋芋在炕眼里烧熟偷偷地吃上些;有时候羊圈里死上一半只乏羊,场窑里那口锈迹斑斑的铁锅也就能见上一次腥荤,这些人就可以打个牙祭。看场的张大爷无儿无女,最偏心侄儿子张振千,每有这样的好事必给张振千通传,张振千有时就把我喊上。
那天,我跟随张振千来到场窑,没有看见地上有一颗坏洋芋,也没有闻到煮死羊的膻气味,倒是看到张大爷正在锅灶上烧水,整个场窑里弥漫着浓浓的柴草燃烧产生的烟雾。张振千把我推上热炕,拉起堆在炕上那面已经无法分辨里面和颜色的鞨(读he)子被让我盖腿,我突然看见鞨子被底下有几团棉花状的东西在蠕动。我被这蠕动的东西吓得一蹦子从炕上跳下,惹得张振千跌死绊活地大笑。笑够了,他才对我说:羊圈里的草狗子(母狗)下了一窝狗娃子,一共六个,只留一个,那五个狗娃子咱们今个煮上吃。
原来如此。张振千这么一说,我也就不害怕了,又一次上到炕上,顺手抓过最边上的一只白色狗娃子,把它端在手心里很好奇地观看。这只白狗娃子的整个身子就如同比拳头稍大点的一疙瘩棉花,毛茸茸的雪白雪白,两只还没有睁开的眼睛就好像是在一团棉花上镶嵌了两颗黑油油的纽扣。开始看的时候倒没有什么感觉,怎么越看越可爱,越看越心疼。它在我的手心里待了一会,竟然低下头,从小嘴里伸出一截粉红色的小舌头,在我的手腕上轻轻地舔了一下,我霎时感觉如同过电般浑身麻嗖嗖的。想着一会张大爷把水烧开了它就要被弄死放进锅里煮,我的心里一时如针扎般地难受。这时,我乘他们爷父俩都没注意,把抓狗娃子的手悄悄地缩进棉衣的袖筒里,装作若无其事地往外走。张振千问我做啥去?我说出去撒泡尿,张振千就再没有说啥,可他老大不干了,他口气非常强硬地喊我:“把袖筒里的狗娃子放哈你再尿去!”

我原以为他在锅灶边往灶火门子里塞柴火没有看见,谁知这老汉后脑勺上也长眼。瞒是瞒不过去了,我就从袖筒里把狗娃子拿出来,以老为实地对他说:大爸,今儿的狗娃子肉我就不吃了,你就把这只白狗娃送给我吧,我想养它!
谁想这老汉还厉害得不行,干脆不让我把狗娃子拿走,他迈着颤颤巍巍的腿走到我的身边,欲从我的手里往去夺狗娃子,我就把抓狗娃子的手背在后面,用胸脯挡住他。看他急得那个样,张振千向我使了个眼色,我就赶快溜出窑门,听见老汉还在后面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我再没管,把狗娃子揣进怀里,一蹦子跳下场边的土坎,一路小跑把白狗娃子抱回了知青点。
那个时候,和我一起下乡的同学们大多数已经或招工或参军都走了,没有走了的也长期在家里待着,知青点经常就我一个人在坚守。我之所以要把这只狗娃子连偷带抢地弄来,除了当时脑子里偶尔蹿出来的一丝对它的同情怜悯之心而外,其实潜意识里还是想着平时有一个有生命的东西给自己作伴。
当天晚上,我就把这只白狗娃放在我的被窝里和我“同床共枕”。开始它还钻在我的怀里很乖很老实,可是到了后半夜就开始闹腾了,嘴里“吱扭扭”“吱扭扭”地叫个不停。我以为它饿了,就起来冲了半碗炒面糊糊子 喂它,可它一口都不舔,看来不是饿的,可是我又不知道它怎么了。看它在炕上一个劲地叫,闹得我干脆不能睡觉,我就把它抓起来放在地下,它就不叫了,却在地下拉屎撒尿。拉撒完了,它又在地下叫,我迷迷糊糊地把手伸下去,它就站在我的手心里,我把它托上来,它就又乖乖地钻进被窝里呼呼大睡了。
我当时十分惊奇:这样一只刚刚出生的狗娃子竟然知道爱干净,屎尿憋了知道闹腾下炕,拉撒完了还知道闹腾上炕,看来这只狗娃子的智商不低。
我在把这只狗娃子往来抱的时候只想到它要是被煮着吃了好可怜,就稀里糊涂地把它弄来了,当时真的没有考虑到它还长着一张嘴,每天都要吃东西。那个时候人都整天填不饱肚皮,再加上这样一张嘴,就更加紧张了。可是它也是一条命啊,既然把它抱来了,我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养活。我只好每天从自己的饭食里分出一部分填它的肚子。好在这个狗娃子和我一样口很粗,从不挑食,只要是我吃的东西,给它它就吃,不过每次吃完,我看它好像都没有满足,饿点就饿点吧,大家都吃不饱,我也不能让它吃得饱饱的而让我挨饿吧?况且,它不干活,我还得每天下地干活去。

这只狗娃子在我的顾缠下,没有多少天就会跑了。我上工去的时候就把它锁在屋子里,它也不闹腾。只要我放工回来刚一打开门,它就扑到我的跟前,细细的奶牙子不是扯着我的裤腿就是咬我的脚后跟,那个亲热劲真的让人感觉到一种浓浓的幸福感,这种幸福感也能够驱赶经常笼罩在心头的孤独感。每到晚上,要是去开会或者去政治夜校学习,我都带着它,我在教室里,它就在教室外面的土台子上卧着等我,我要是不出来,它一步也不离开,我出来以后,它跟前撵后地陪着我回来。那时候我有一把口琴,我的娱乐活动就是吹口琴,每天晚上临睡前我都要拿出来吹一会,我吹口琴的时候它就半蹲半卧在我的眼前十分认真地盯着看,我也搞不清楚它究竟能不能听懂。要是我把口琴搁下,它就会乘我不注意也把口琴叼在嘴里,有时也吹得乌里乌拉地响。
这只狗娃子整天像尾巴一样跟在我的后面,给我寂寞孤单的生活带来了不少的乐趣,我对它格外喜欢。因为它通体雪白,我就给它起名“大白”。大白不愧是有着生产队里牧羊犬的血统,和普通的看家狗就是不一样。它长到半大子的时候,就逐步显示出了它的与众不同。从体型上讲,它的前腿长,前裆宽,前胛子高,这种狗不但体型好看,跑起来也非常利索;它的脖子粗而短,嘴莽愣愣的,看上去一副憨态;它的声音粗厚而灵动,带点磁性,但它从来不乱叫乱咬,正像当地老乡说的那样:好狗不放空声。要是遇到生人或者发现啥情况,它的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唬声,有点不怒自威,会使人产生恐惧感。所以,村子里那些爱逗狗的娃娃都不敢招惹它。人们经常在骂那些品行低劣的人时常常会说这样一句话:狗改不了吃屎,好像所有的狗都会吃屎。可我的大白就是一只从不吃屎的狗,这可能还是与它的牧羊犬的血统有关;它也不像那些看家狗那样动不动就偷吃,到了实在饿得受不了了,它会冒险去抢食叼吃,表现出一股霸气。有一次我出外办事,没有按时回来,大白实在饿急了,就跑进一邻居家抢吃人家的猪食,女主人提了一杆灰耙子来打它,它一口咬住灰耙头子,头两摇,灰耙子就从女主人手里滑落,那家的女主人只能站在旁边干瞪眼。
和大白的沟通交流,我对它说的完全是平时说的人话,据我的观察,对我的话绝大多数它还是能听懂,我要是指使它去干啥它基本上都能办到,而且还有一点小发挥。如我让它去拿烟,它把烟盒叼来后,不用我再发话,它就会把火柴盒也叼来;它要是干了错事被我训斥时,它的头就躬得低低的,就像是一个挨训的小学生,一会偷眼看看我的脸色;要是我把它冤枉了,它也会表现出不服气的样子,脖子一拧头一偏,“汪汪”地朝我咬两声表示它的抗议。人们常说狗通人性,根据我和大白的接触,我感觉大白确实通人性,它有一定的思维能力,它一方面听,一方面根据我说话的语气和表情猜测理解我说话的内容,基本上都是八九不离十。可是上天就是没有赋予它说话的功能,使它没有办法表达自己的意志。
大白渐渐地长大了,它理所当然地承担起了为我看家护院和为我们那半个村子的人守护安全的责任。我们村子在一条大沙河旁的台子上,村子背后就是延绵的群山和纵横的沟壑。山沟里经常有野狐子(狐狸)出没,时不时会蹿进村子偷鸡。以前,就是在大白天,乘人们上工之际,野狐子叼吃鸡的事时有发生。可自从大白长大以后,我们知青点附近这半拉村子里就很少发生鸡被野狐子偷吃的事。我们那个地方接近红会煤矿,经常有煤矿工人骑着摩托车来那一带打猎,那些人有时候也趁机在村子里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有一次,一个工人藏在村边的一个土坎下,利用一种在一根长线上绑上面食疙瘩的方法“钓”鸡,一只鸡误食了他抛出的面食疙瘩,那人正准备收线捉鸡,被大白看见了,大白像一根离弦的箭似的向他冲去,吓得那人赶快骑上摩托车逃命,连自己的一只工具袋都没有来得及收拾拿走。村里的乡邻们都夸大白“好汉把一方,好狗把一庄。”其实,一个村庄那么大,大白也“把” 不过来,但我们那半个村子的安全,大白是完全有能力“把”住的。正因为如此,有时候我出门在外,大白实在饿得招不住了去别人家抢吃一两次猪食,大多数乡邻还是能够宽容的。
大白的存在给村子里左邻右舍带来了一定的安全感,人们都很喜欢它,可也有个别行为不轨之人就特别怕它。大队里有一个虱子虮子大的干部,因为手里掌握着一点尕权,就养成了个寻花问柳的业余爱好。每次他在村子里闲逛时,只要看见大白,就被吓得战战兢兢,有时见了我还对我打官腔,要我把狗拴起来。其实他是“以小人之腹度君子之量”,大白不会对他的那些下三滥的屁事感兴趣。从小到大,我都没有拴过大白,一是我知道它不会轻易惹是生非,二是在我不在时它还要自己想办法觅食填肚子,所以,我从来没有拴过它。
有一天天擦黑时分我从外面回村,快到村头,老远看见村子里一帮人围在沙河里的一个沙坑里吵吵嚷嚷,好像还有骂大白的声音。我感觉有点不对头,就三步并两步来到沙坑边,还真看到我的大白在沙坑里啃吃一疙瘩东西,我近前一看,是一只死鸡。这时,只听到沙坑边的人议论纷纷,说这个白狗可了不得了,比狼比野狐子还凶梢了,连村里人的鸡都敢叼吃了。还有人说得更难听:都说养狗跟人哩,知青们就会偷鸡摸狗,这养哈的狗比知青还厉害,直接就叼吃了。有一个女人在稍远一点地方连哭带骂,还说她的好几只鸡找不着了,原来是让这个挨千刀的白狗给吃掉了。人们常说:养狗的知道狗性。大白是我一手养大的,我知道它绝对不会干如此丢人现眼的事,可是眼前的事实在那里摆着,我就是长一百张嘴也说不清楚。面对这样的场面,我简直羞愧难当,无地自容。我从围观的一个小伙子手里夺过一条鞭子,狠劲地向大白抽去,没想到它不但没有躲闪,反而头一歪,一口就咬住了我抽下去的鞭梢子,之后吐掉鞭梢子,又继续啃那只死鸡。从它的这一反常表现,我知道这里面肯定有原因。这时,这些人议论得更离奇了,他们都动员我赶快想办法把大白出豁(弄死)掉,有几个人为我出主意是把大白勒死还是下老鼠药闹(毒)死,而且出两种不同主意的人还嗓门非常高地争论了起来。此时此刻,我真想把这个不争气的东西一脚踹死。
正在这时候,生产队的羊户张(牧羊人)五十七(人名)从外围挤进来对我说,他今个后晌在老牛沟看着一个野狐子叼着个红颜色的东西在前面跑,一个白狗在后面追,眼看追上了,野狐子就撂下叼的东西跑了,白狗就把那东西叼走了,他老远看着那狗像是大白。五十七还说,庄子里要是没有这个狗,不知道有多少鸡早都喂了野狐子了。

夜幕降临了。听了五十七的一番话,围在沙坑边的人一时间都没了声气,那个哭天嚎地的女人也悄没声息地离开了。我回头看了看还在夜色中专心致志地啃吃那只死鸡的大白,一时鼻子突然有些发酸,我实在有些太对不住它了。
羊户张五十七看到大白活得那么难怅,知道我经常出门也没有办法顾缠大白,他就给他们的羊长建议把大白“招”到队里的羊群里“子承母业”继续跟羊,羊长同意了。考虑到我把大白养这么大也不容易,他们经过和队长协商,同意给我换一只羯羊。一只羯羊在当时那可是难得的美味佳肴,我不但可以美美地咥几顿羯羊肉,还可以给家里带回去一些。可是我思来想去,还是婉言谢绝了。我对五十七说,只要大白有个好去处,我也就放心了。这样,大白就被队里“招”去跟羊了,我也感觉了却了一桩心事。
把大白安顿了以后,我正好要去定西开会,会期是一个星期。那时候交通极不方便,我们村子不通班车,出门要步行十几里路,在杨梢沟里一个叫深沟的地方搭班车,回来时车也只能坐到深沟,再步行回村。我开完会后,那天回来时在深沟刚要下车,怎么发现大白守在车门前,它一看见我,一口就咬住了我的背包,两只眼睛里水汪汪的,浑身也脏兮兮的,肚子上的浅窝深陷,脊梁瘦成了一把刀背。我非常纳闷:我从来没有把它带到这里来过,它怎么知道在这里等我?是不是那天我走的时候它一直在后面尾随,看我坐上车后它没有办法了,就一直在这里等我?要是这样,那可是整整一个星期啊,它是怎么熬过来的?它不是已经去羊群里跟羊了吗?怎么又在这里?要是这多少天都在这里等我,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它究竟吃啥?我满腹狐疑,赶快从背包里掏出在开会时从会议餐桌上收拾的几疙瘩碎馍馍让它吃,看着它狼吞虎咽的吃姿,我的眼睛也发潮了。
回到村里,羊把式五十七告诉我,大白只在羊圈里待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就独自回村了,连一天羊群都没有跟,他们怎么叫都叫不回去,谁也拿它没办法。如此说来,它这一个星期真的是在深沟附近的野外度过的,真的就那样一天又一天地在旷野里等着我,它的这种一根筋的执着和坚守,实在让我心生感动。看来,大白的命运已经和我的命运紧紧地捆绑在一起了,我离开倒不是不可以,它可是确确实实离不开我了。它已经完全摆脱了它的祖先的生活轨迹,已经不适应跟羊群的生活了,让它硬去当牧羊犬,就太“强人所难”了!无奈,我仍然把它留在身边和我相依为命。
经受了这次的离别之痛,大白把我跟得更紧了。上工时,我在地里干活,它就或在地头卧着,或在沟壑里转悠,还时不时能逮住一只黄鼠或者一只兔子。要是逮住黄鼠,它就三下五除二消灭了;要是逮住兔子,它就叼来交给我,我们就会共同享用一顿丰盛的兔子宴。为了生存下去,我和大白确实经常是同甘苦共患难。
有一天夜里整整刮了一夜大风。天快亮时,我爬出被窝准备出去撒尿,睡眼朦胧中打开门,一脚踩在大白的身上差点摔倒。乡下人有“好狗不挡路”的说法,大白本来就是一只聪明绝顶的狗,它从来没有挡过人的路,这今个怎么了?我很生气地大声骂它。这时候,大白站起来,抖了抖身体,从门台子上下来,它刚才卧过的地方出现了一颗大猪头。我近前详细看了看,猪头完好无损,猪头上两只扇子一样的大耳朵也没有一点破损。
我问大白:这猪头是哪来的?大白头朝着门外咬了两声。我说你从哪叼来的就叼到哪里去,大白躬着身子无动于衷。我就有些生气,大声呵斥它,我说:这明明是别人家的东西,你怎么能干这样的事情?古人都有“君子不食嗟来之食”的说法,我们怎么能偷吃别人家的猪头?我让它叼上还回去,大白不但没有行动,还走到墙角里卧下了,眼睛也不瞅我。看它这样一副有理的样子,我就断定这不是它偷来的,肯定事出有因,之所以它不愿把猪头还回去,还是想让我煮上我们好好改善一次生活。可是,这明明是别人家的东西,我们要是吃了这颗猪头,很快就会让全村人知道,我们怎么还有脸在这里待下去?我提起鞭子做出要抽它的架势,大白无奈,扭动着后腰,极不情愿地从猪头的一只耳朵上叼上出门。我看它叼得吃力,就把猪头提在手里,让它在前面带路。大白把我带到一家人家院墙外不走了,我抬头一看,这家人的房檐椽头子伸出墙外,这里人有宰完猪后把猪头挂在椽头子上风干,存到二月里过“二月二”的习俗,可能是昨夜被大风给刮掉下来,让大白发现,就当作“战利品”捡回来了。
我把猪头还给这家人并说明原由后,主人千恩万谢,说这是留给老婆子转娘家时带的礼档,还说要是猪头没有了,他老婆就没脸面回娘家了。为了感谢我和大白把猪头给他们送回去,他硬要留我在他们家吃饭,当然没有忘记给大白也做了半盆热气腾腾的上等狗食。
从那以后,村子里的人都不嫌弃大白了,他们认为,大白是一条懂“礼兴”的狗,自己捡到东西不吃,还知道孝敬主人,这样的狗是难得的好狗,可比“忠臣”。再加上他们的家里不管是孩子还是家禽都得到过大白的保护,他们都会很友好地对待它。我要是外出,他们都会主动给大白一些吃食,大白还真成了一只吃“百家食”、操百家心的狗。
我们的房后是老队长的家。老队长年过九旬的老父亲平时对大白很疼爱,在我不在家时,他会给大白一些吃的,大白也就经常跟他转悠。那一年老人去世了,在料理丧事时,因为来的人很多,为防止意外,我就把大白用一条铁链拴了起来。此后,我被为老队长父亲料理丧事的“总理”安排去三场塬供销社采购物品,待我下午赶着驴车回来,有人告诉我说是大白死了。听到这个消息,我的腿一下子就像被抽了筋一样一步也挪不动了。原来,大白因为没有被拴习惯,它耐不住寂寞,戴着铁链从后墙上跳出,被吊在半墙活活地勒死了。
看到我伤心的样子,几个朋友劝解我说:大白是被王大爷带走的,他可能考虑到他走了以后你没有办法顾缠大白,他在那边也想有个作伴的,就把它带走了。虽然朋友们的劝解对我也有些许的安慰,但大白从来到这个世界上就一直和我在一起,我和它相濡以沫、同甘共苦,它陪伴着我度过了多少孤独、寂寞而又异常艰难的日子,它跟着我也吃了不少苦,受了不少罪和委屈,但它始终对我忠心耿耿不离不弃。大白死了,无疑在我的心头割掉了一疙瘩肉。
我好不容易从大白的死带来的痛苦中缓过劲来。因担心有人偷剥大白的皮、吃它的肉,我就用自行车驮上大白,把它深埋在下川里一眼废弃的旱井里。
离开那块令人魂牵梦萦的黄土地已经整整四十个年头了。每当我回忆起那块承载了我的整个青春年华的热土,回忆起那些难以忘怀的苦难岁月,我的脑海里就会闪现出大白的影子:那一疙瘩棉花团上面镶嵌的两颗黑纽扣;那细细的几颗奶牙咬住裤腿撒娇亲昵的样子;那对我始终如一忠心耿耿的个性;那受到委屈和冤枉时不卑不亢的气度和那种嫉恶如仇、眼里掺不得沙子的性格……通过那些年和大白朝夕相处共同生活的经历,从大白的身上,我真正领会了古人所说的“养马比君子、养狗比忠臣”的确切含义。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歧视狗,污蔑狗,用“狗”作为骂人的语言,什么“狗东西”、什么“狗日的”、什么“狗娘养的”等等,几乎把所有坏事、恶事都要和狗联系在一起。这样肆意糟践狗的人,依我说,他们其实都根本不了解狗。要知道,真正的好狗,不欺软怕硬,不嫌贫爱富,不朝三暮四,不落井下石,有骨气,有脏腑,有情义,懂报恩,还有一定的担当和责任心。比起那些忘恩负义、恩将仇报、见风使舵、卖主求荣、白披了一张人皮的衣冠禽兽们,狗们不知道要高尚多少倍!

作者简介:
宋育红,1953年生于甘肃靖远。甘肃省作家协会会员,原白银市作家协会副主席。曾任白银区文联主席、文学杂志《金凤凰》主编。出版散文集《故乡流过一条河》,诗歌集《凤凰山放歌》。作品曾获白银市凤凰文艺奖一、二、三等奖。陇上风情读书会特邀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