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结亲”
文/张光山

“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这是过去年代结婚证上的话。结亲,也就是两家因结婚而成为亲戚。几十年前,我们一带农村里普遍贫穷。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可是家里穷,孩子多,娶媳妇成家就比较困难。所以,除了正常的两姓结亲之外,农村还出现了一些特殊的结亲形式。

常见的一种形式,是从旧社会遗留下来的“表亲做亲”,也就是所谓“亲上加亲”。在《红楼梦》里,贾宝玉和林黛玉属于姑舅亲,贾宝玉和薛宝钗属于两姨亲。这种“表亲”,两家的儿女青梅竹马,从小都比较熟悉,有一定感情基础,所以旧社会这种现象比较多。不过,从现代遗传学角度来说,这属于典型的近亲结婚,是不利于下一代健康成长的,不值得提倡,甚至说坚决制止才好。

还一种是“换亲”,也就两家互换嫁娶结为亲戚。一般是这家的儿女和另一家的儿女结婚,哥哥娶姐姐,妹妹嫁弟弟,这样就解决了两家儿子难找对象的问题,不必担心近亲结婚的问题,也不必担心彩礼方面的巨大压力,比较好一些。在称呼上,也是自己叫自己的,只有一个需要改口,就是妹妹称呼对方的姐姐为“嫂子”。

还有一种是“转亲”,也就是三家或者四家的儿女流转结婚。比如,张家的儿子娶李家的女儿,李家的儿子娶王家的女儿,王家的儿子娶张家的女儿。这样几个异姓人家做亲,好几家结成亲戚关系,称呼上也没有别扭的地方。不过,为了结亲而几家凑在一起,确实不太容易,不但各方的儿女年龄要大体相当,说媒人还必须具备超强的社交能力,动用三寸不烂之舌,把各方的利益关切说清楚才行。

还有一种是同姓结亲。本来近亲是不能结婚的,同姓的一家人更不行了。但是,很多农村人有意把女儿留到本村,而本村里的姓氏比较单纯,就容易出现同姓结婚的了。如果同姓出了“五服”,成了远亲,从遗传学上说,结婚还真没问题。所以如果不是一个“大院”,或者始祖家族不是来自一处,即便两家是同姓,结亲也没问题。当然,有的夫妻辈分存在差别,也会出现一些称呼上的麻烦。

另外还有“续亲”。这种情况一般是,姐姐不幸去世以后,据说考虑到为了让孩子不受继母冷落,便再把她妹妹再娶过来。这样一来,从父亲方面说,省去了很多再娶的烦忧;从孩子方面说,姨母做母亲,就可以受到和亲生母亲一样的疼爱了。至于有的家庭哥哥去世了,亲弟弟“递补”一下,以维持家庭现状,其性质基本相同,也是出于以上几方面的考虑。

此外,村里还有一种更为特殊的结亲方式,那就是“找死鬼”,也就是“冥婚”或者“阴婚”。如果某家儿女还没有结过婚,就早年去世了,这时候父母就考虑为他(她)找个去世的对象,举行简单的仪式,合葬在一起。但毕竟是阴婚,人不在世,因此两家虽有亲戚来往的,但不太多,也不够亲近。

当然,以上结亲的方式,绝大多数是父母包办的婚姻,以组建家庭为主,很少考虑年轻人的个人感受,并没有以爱情作为基础。所以,结亲成婚后,有的家庭并非十分幸福美满。但很多人结婚后,夫妻俩多少年也走过来了,那又有后来逐渐培养感情、建立爱情的因素。

如今社会发展了,村里人们生活水平也提高了,结亲的形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恋爱婚姻自由,跨县跨省结婚的就很多,娶外国媳妇也有耳闻,不少以前的结亲陋习已经逐渐摒除,彻底消失了。但无论怎么变化,爱情还是要坚守的,基本的伦理道德还是要考虑的,这也是建设和谐家庭、美丽乡村的前提。

作者:张光山

作者简介:张光山,又名迟大峰,曾用笔名鄃城秀才、平淡人等。大学文化,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人。山东省散文学会会员。自幼酷爱文学,擅长写作,有散文与诗合集《乡村的记忆》《风起的时候》《笑与泪的痕迹》《青涩的红苹果》,长篇小说《俺泉爷这辈子》,散文集《梦回童年爱》等,有诗歌、小说在报刊、杂志和电子平台发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