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宏杰)12月24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党支部组织开展12月份党员活动日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日活动。
党员活动日
01读

▲重温入党誓词
02唱
▲唱红色歌曲《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03学

▲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陈一新:为“十四五”开好局保驾护航》;
04评

▲组织党员申报12月份积分事项
05议

▲组织评议2020年度支部书记述职报告及党员评议活动
06交

▲党员缴纳12月份党费
07讲
▲讲时代好故事
“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日
案例通报
会议通报了确山县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戚宏山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
学习文件
组织学习《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高检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等文件。
查摆问题

结合上述典型案例,每位党员同志谈单位、部门、自身等方面存在问题,报告问题整改情况;
表态发言

杨宏平、张永辉等同志作表态发言。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