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罗梦凡)2020年12月16日晚,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公安局庙子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庙子镇311国道处一辆大车坏在了道路中间,致使车辆无法通行,严重影响交通,需要派出所的帮助。
接警后,庙子派出所民警立即组织警力到达现场,经讯问,该大车驾驶人费某,嵩县人,在驾车回嵩县家的路上,车辆突然发生故障,坏在道路中央,附近没有修车铺,无法修理。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联系汽修厂工作人员前来进行维修,并安排人员对道路过往车辆进行硫通。后民警又带费某前住庙子街为其购买机油。
一直到晚上23时,大车司机费某的车辆才维修完毕,道路通行恢复正常,庙子派出所工作人员才离开,该车驾驶人费某对民警的细心帮助非常感激,一再表示感谢:“谢谢,栾川的警察真是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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