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期) 接下来就具体阐述之所以要主张“为政以德”的道理了:
【原文2.3】子曰: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这就是孔子的政治哲学原理,翻译过来就是:
“孔子说:(治理一个国家,如果)靠政令来领导百姓,再用严厉的刑罚手段强迫百姓服从,百姓只会因为害怕受到刑罚而被迫不做违反政令的事情,但内心并没有犯罪的羞耻感;若用道德教化来引导百姓,用礼制来约束百姓的行为,百姓就会有了羞耻之心而自觉地约束自己的行为不做诸如犯上作乱之类不道德的事情,(自觉走上正道)。”
这就告诉我们两条最基本的政治原则,一是国家的政治制度、法律条令本身必须符合“德政”原则。哪么,什么是“德政”?“思无邪”就是德政。若用现代语言来表述,我觉得毛泽东提出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德政,这是第一个政治原则。二是要教育、感化百姓,通过教育、感化使国家的政治制度、法律条令等体现为政者意志和主张的上层意识形态潜移默化进百姓的道德意识之中,使百姓从情感上接受为政者的主张,观念上认同为政者的意志,形成社会核心价值观。百姓只有在有了道德觉悟之后,才能自觉地服从并维护统治秩序,才能实现长治久安。显而易见,“导之以德”是指导思想要端正,“齐之以礼”指出了具体的政治策略。

需要指出的是,孔子并不反对刑罚,而是强调为政者必须施行德政并通过教育感化,争取最大多数社会成员的认同和支持,反对单纯用政令、刑罚强迫百姓服从的统治手段,其实质就是要建立以“仁”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将统治集团的政令、意志转化为百姓的道德自觉。因此他关心的是如何教化百姓安份守己,自觉从善,避免“犯上作乱”,而不是偏面关心如何打击犯罪人员,这在以后的篇目中同样有更为具体的论述。
那么,孔子的这一政治哲学是怎样得来的呢?当然是他“学而时习之”的结果,是他通过不断研究、总结人类社会而得出的结论!因此,《论语》接下来就编录了一段孔子的“治学简历”:
【原文2.4】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这一段话的意思依然非常通俗易懂,就是说,他从十五岁起立志做学问,三十岁时确立了人生的奋斗目标——即“克己复礼”,变天下无道为天下有道的政治追求,且做人做事能够合乎礼的要求(思想和行为均自立);到了四十岁时,明白了人世的各种事理,不再被外界事物的各种表象所迷惑(学业长进了一步);五十岁时懂得了天命(可以理解为天下人事发展的规律);六十岁时能够听得进去别人的各种言论而心平气顺;到七十岁时为人处事能够随心所欲而不越过规矩(对礼能够运用自如了)!这就是“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不断学习、不断实践、不断进步,乐在其中矣!
《论语》用孔子的这一番自我报告,就是要说明,为政其实和做人做事一样,都离不开人生经验的积累,需要不断的总结和提炼。孔子的政治哲学就是他通过总结先王的治国之道、领悟人情世故而得出的结论,可见,《论语》的行文结构其实是相当严谨的,我们现在感觉它杂乱,章节之间跳跃性大的原因是经过几千年历史长河的荡涤,语意环境发生巨大变化的结果,并不是《论语》本身编辑的缺陷。所以,我们必须站在春秋时的语意环境上去理解它的编辑方法和行文结构,否则,就很难准确把握其精妙。

那么,孔子的这一政治哲学是否科学?对于我们今天的社会是否具有现实意义?回答是肯定的。再好的政治制度、再完备的法律条令,如果老百姓不认同,不能转化为全社会的核心价值观,仅靠强制手段,用严刑峻法来强迫百姓遵守,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更何况世界上没有十分完备的法律,再完备的法律也不能囊括尽人的一切社会行为,所以,任何法律总是有空隙的,对于哪些缺乏道德自觉的人来说,总是会千方百计寻找法律的空子为自己不道德的行为开脱罪责,这就是老子所说的:“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的原因。(未完,待续)

史永峰,笔名冷梦良,公安民警。眼晴不大,却还好眯起来看世间万象;一介武夫,读过几本古今圣贤,就附庸风雅,陶醉于红尘风声雨声,发书生之感慨,在报刊和新媒体上偶有片言只语;发表过《试论孔子的为政以德思想》等几篇论文,也获得过一些奖项,出版有专著《论语通俗解读》和一个杂文散文集小册子《阿Q重返人间》,参与过人民日报出版社的图书编写,担任过光明日报出版社的特约编辑。现为陕西省孔子学会会员、中国孔子基金会宝鸡孔子学堂客座讲师、宝鸡市孔子研究会副秘书长,宝鸡市传统文化促进会会员、讲师团讲师,宝鸡市作协会员、宝鸡市文学创作学会副秘书长、宝鸡市杂文散文家协会会员。平生追求“朝闻道,夕死可矣”的夫子之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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