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德 崇法
尚廉 秉公
兴义一16岁少年驾驶摩托车
撞伤行人致残
理应由其父母承担赔偿责任
没想到蛮横的母亲却说
我不赔,要赔就等儿子长大后他自已赔
这样的行为最终会付出代价
兴义市法院在执行一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时
监护人何某被送进了拘留所
这是什么情况?
下面且听小编详细道来
据了解,2019年6月23日,16岁的李某荣驾驶一辆借来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载人“飙车”,当行驶至该市顶效镇时,由于车速过快等原因与行人李某英相撞,造成李某英受伤及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交警认定,李某荣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行人李某英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执行突击队员)
事故发生后,伤者住院治疗28天,由外伤引起致右踝关节功能丧失50%以上、肋骨骨折6根以上构成十级伤残。因该少年和车主均系未成年人,且双方的监护人父母拒绝任何赔偿,伤者李某英一纸诉状将“飙车”少年和车主陆某涛以及其二人的父母告上法庭。

(执行服务中心)
兴义市法院审理认为,机动车驾驶人李某荣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行人李某英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李某荣驾驶的肇事二轮摩托车系陆某涛购买,其为该车的投保义务人,未投保交强险,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交通肇事者李某荣、摩托车车主陆某涛是未成年人,两人造成的损失由两人的父母共同连带赔偿。

(执行服务中心)
兴义市法院判决李某荣的父母李某红、何某票以及陆某涛的父母陆某、李某会连带赔偿伤者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合计92066.33元。
但判决生效后,何某票等四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执行法官依法将被执行人传唤到庭。到庭后,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执行调解。
(执行调解现场)
被执行人何某票:
“我不会赔偿一分钱的,又不是我骑车肇成的事故……”
法官:
“你是监护人,是你未成年儿子造成的事故,法律规定你必须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我们最多负担2万元,不过要等他自己出门打工赚钱来还,我现在一分钱都不会给的……”肇事少年的母亲何某票态度蛮横。
由于肇事少年的母亲何某票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兴义市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张体美 韦明皇)

(被执行人)
元旦、春节将至
小编还是要奉劝各位“老赖”
该履行的义务
不管拖多久
也是躲不掉的!
如果继续赖着不还的话
说不定这个新年
得在拘留所度过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