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主岭市诉前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室调解员蔡玉林成功调解一起不当得利返还案件,当事人调解成功后,即时自动履行,取得良好效果。该起纠纷的案情为:原、被告于2019年8月20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原告将自有的坐落在公主岭市河南街金穗家园小区南栋1单元101室东门的房屋出售给被告,双方按照合同约定于2019年9月1日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并交付了房屋,该房屋的电费缴纳的方式是绑定原告的邮政储蓄银行存折,由系统自动扣除电费。自交房起至2020年7月24日,原告才得知,原告的存折为被告支付了1890元电费。原告则找被告协商返还电费。经多次协商未果,故诉至法院,被告认为该电费系原告自愿支付的,不同意返还。经调解员耐心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反复教育被告,此电费系不当得利,应予返还,并讲明如果不返还的法律后果,被告犹豫不定。调解员决定给其两天回去考虑一下。次日被告主动给调解员打电话,同意调解,调解员另行安排时间将双方叫到一起进行了再次调解,终于说服了被告,被告也向原告进行了道歉,并表示此款立即给付,取得了原告的理解,被告当场用微信给原告转账1890元,双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此案件的成功调解,避免了一场纠纷对簿公堂,节省了司法资源,也促进双方在温馨轻松的调解室内解决争议,握手言和,并且在调解完毕时即时履行,受到双方当事人好评,原被告也称赞还是人民调解好,案件标的及时履行,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作者:王伟
编辑:王铁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