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公主岭市诉前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怀德法庭调解员惠玉坤成功调解,平息矛盾纷争。该起纠纷的案情为:2018年12月20日,当事人张某向当事人吉林省某开发有限公司支付20000元购房定金购买其开发的吉林省公主岭市某乡某社区某小镇的房屋,2019年1月2日又向其支付首付款75902元,当事人吉林省某开发有限公司口头承诺2019年3月交房并办理房屋产权证,到期后吉林省某开发有限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迟交房,并在此承诺于2019年年底交房,但也未兑现承诺,且办公室人去楼空;当事人张某与其他业主找到记住寻求社会帮助,吉林省某开发有限公司第三次承诺于2020年6月底交房,可是还是失望。后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吉林省某开发有限公司要求返还购房定金和首付款。公主岭市怀德法庭接到起诉状后,委派给公主岭市诉前调解员惠玉坤进行调解。惠玉坤同志认真地查阅了案件的全部材料,充分了解了案情,并全面细致的向双方当事人介绍了案件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的便捷、经济、高效、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同意接受调解,考虑该合同虽可继续履行,但继续履行已经难以实现双方的合同目的,当事人张某购买房屋一年半之久也未实际接房而带来的困扰,在人民调解员细心的调解之下,当事人吉林省某开发有限公司同意返还张某购房定金和首付款。编后语:此案调解员在调解时以解决纠纷为宗旨,不限于合同是否能继续履行,充分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为双方进行考虑,需求权利、义务的平衡点,在双方当事人未造成实际损失时及时解决纠纷,平息矛盾,实现案结事了,节约了司法资源的投入。
作者:王伟
编辑:王铁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