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诉前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调解成功后,当即履行,实现案结事了。该起纠纷的案情为:当事人(被告)共有四人,其中张某和卢某是夫妻,孙某和李某是夫妻。2018年3月29日,张某夫妻在另一当事人(原告)公主岭某合作社处借款25000元,孙某夫妻是担保人,借款时间是2018年3月29日到2019年3月29日。到期后,借款到期后各被告均没有还款的意思表示。公主岭市某合作社经多次催要欠款无果,向怀德法庭递交了起诉状,要求四被告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怀德人民法庭收到起诉状后经征得公主岭某合作社同意,将该案委派给驻庭调解员惠玉坤调解。接到法庭委派后,惠玉坤同志认真地查阅了案件的全部材料,充分了解了案情。又分别找双方当事人谈话,取得了当事人双方的信任。在和双方全面分析了纠纷通过诉讼解决的未来走向,并全面细致的向双方当事人介绍了案件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的便捷、经济、高效、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后,可获得和判决同样的强制执行效力等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纠纷的优势。经过两个多月的反复细致工作,终于做通了真正借款人的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张某夫妻偿还原告25000元,并在案件调解当天当即给付。编后语: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通过调解解决纠纷,既避免了人民法院后续审理、执行司法资源的投入,减轻了当事人诉累。防止矛盾激化,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充分显示出了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调解解决纠纷便捷、经济、高效的优势,经人民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调解,大量的纠纷化解于诉前,本案只是一个缩影。其中部分案件能够即时履行完毕,实现案结事了,具有重要的意义。
作者:王伟
编辑:王铁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