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岑参踏上了漫漫西行之路。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西域是一个神秘的地方,也是青年诗人魂牵梦萦、实现理想的地方。只从他获准去西域体验生活的机会,他的心一直沉浸在无限美好的想象中,便义无返顾的踏上了西行的征途。
岑参生于开元三年(715年),祖籍湖北荆州,他的父亲一直在朝庭做官,曾作过仙、晋(今山西临汾)二州刺史,不幸很早就去世,那时,岑参还是个小孩子。
岑参死了父亲,和母亲相依为命,因家里断了经济来源,过着贫困交加的生活。到了上学年龄,却因家境贫穷上不起学,只好跟着哥哥学习。岑参天资聪慧,五岁开始读书,九岁就能赋诗撰文。这种聪明早慧与他出生在书香门第的影响是分不开的。后来,他随母亲来到了河南王屋山,居住在祖上留下来的青罗旧斋里,而后又到了嵩山,居住在岑参家的旧草堂,岑参在那里渡过了他的少年时代。直至开元十七年(729年)才移居嵩阳(今河南登封县)。不久又移居颍阳(今河南登封县西南七十里颍阳镇)。嵩阳、颍阳为嵩高山东西两峰所在地,东峰太室在嵩阳,西峰少室在颍阳,两室相距七十里,岑参在这两地都结有草堂。嵩高为五岳之一,奇峰险峻,古木参天,山涧流水潺潺。林中空气清新,鸟鸣不绝于耳,年轻的诗人在这幽静的自然环境中潜心攻读,啸傲山林,不仅在学问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而且也初步形成了他那种沉雄淡远、新奇隽永的诗风。
岑参自小就有远大抱负,他天资聪明,熟读诗书,赋诗撰文,能够出口成章。他素有雄才大略,又值年轻气盛,四处奔走,求取功名,怎奈怀才不遇,四处碰壁,使他一度对人生产生了怀疑,感到前途渺茫,不知路在何处?
岑参二十岁至长安,寻求博取功名,他到处遍访名流与官府,献书寻求识才之人,谋取一官半职,终因无人赏识,一直流落在民间,以给人代笔写书信为生。他四处漂泊,求仕无成,逐奔走京洛,漫游河朔。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大诗人王昌龄,两人一见如故,极为投缘。王昌龄听了他的遭遇,深为他感到婉惜,便劝他若想博取功名,一定要去参加科举考试,只有获得朝庭重用,才能很好的发挥自己的作用。
王昌龄系河东晋阳人,是盛唐时期著名的边塞诗人。王昌龄早年贫穷,以农耕维持生活,三十岁才考取功名,封为进士,其诗以七绝见长,犹以边塞诗著称,有“诗家夫子王江宁”之誉,独成一家,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和流派,被后人誉为“七绝圣手”。他的绝句:“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成了千古绝句,被广为流传,为后人所敬仰。
岑参觉得王昌龄的话很有道理,为了考试方便,他带着妻儿老小搬到了终南山的高冠谷,在哪里潜心修习学业,并立志要及早的博取功名,不能虚度岁月,浪费青春年华。
谁知,通过科考,他只做了一个八品以下的小官,还没有七品芝麻官大。岑参一度非常失望,没想到一腔热血换来的却是一江东流水。他本想考取功名后一展才华,发挥自己的特长,建功立业,光宗耀祖,谁想希望成了泡影。他变得消沉起来,甚至想辞官不干,隐居山林,潜心研究学问。可是,如果辞了官,他的生活将失去保障,一家老小又如何生活呢?他只好忍辱负重的当起了那个小官。
岑参的职务很小,干的都是些无足轻重的事情,倒是他整日的清闲自在。他也有了充足的时间读书学习,他的文体和诗风很象王昌龄和王维的,他便找来了两个诗人的诗,反复读,反复研究,从王昌龄和王维的诗作中吸取养份。他也时而深入民间,体察民情,了解百姓的疾苦,探索百姓的所思所想,为创作寻找素材,替广大的劳动人民讴歌。更多的时候,他则随一帮子文人墨客尽情的游山玩水,陶冶情操,取他人之长,丰富自己的知识。他还时常邀约王昌龄,和他喝酒对饮,谈诗论道,从中获取了不少知识。通过王昌龄引见,他又结识了颜真卿,他们时常相聚在酒楼、茶馆,谈论天气和美食,但谈论最多的则是人生和诗歌。
颜真卿是中唐时期的大书法家,书法流派创新人物,楷书端庄雄伟,气势豪放,行书遒劲舒和,神彩飞扬。他的书法即有以往书风中的气韵法度,又不为古法所束缚,突破了唐初的墨守成规,自成一体,被誉为“颜体”。
颜真卿在朝为官,兼修书法,他的书法对岑参影响很大。岑参很喜欢颜真卿的书法,对他严谨的学风和敬业精神深为感动,对他非常尊敬,视他为自己的导师。颜真卿很欣赏岑参的才华,觉得他是个勤奋好学的年轻诗人,以后大有所为。他们三人各个才高八斗,各怀绝技,谈论诗歌,谈论书法,互相欣赏,取长补短,成了无话不谈的挚友,也成了互相激励对方的知己。
岑参特别喜欢王昌龄的边塞诗,通过对边塞诗的了解和研究,对边塞生活有了初步的认识,对边塞充满了好奇和向往。
一次,颜真卿要去西域,向北庭守将高仙芝宣读圣旨。他这一去将是几个月,好朋友得做一次很长时间的分别,走之前,岑参和颜真卿小聚了一次,算是临别送行。两人敞开心扉,畅所欲言,各叙胸襟,都有点难分难舍。临行前,颜真卿特意前往岑参处向他告别,岑参从王昌龄的边塞诗中间接的了解到不少西域生活境况,对那片神奇的土地充满了好奇。他得知颜真卿就要启程,立刻热血澎湃起来,他想追随颜真卿投身军营,弃笔从戎,去真正的体验那种苦寒的边塞生活,使自己也成为一个边塞诗人。当时,大诗人王维也曾去过边塞,写下了“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不朽篇章,一直影响着他,形成了他想亲身体验那种生活的最初的梦想。岑参想:既然王昌龄、王维能去边塞,自己有什么不可以呢?
岑参给颜真卿写了一首送别诗,诗中提到了西域的一种叫“胡茄”的乐器,而且,反复提到了四次,从诗的字里行间充分表达了他对西域生活的无限向往。
颜真卿对岑参流露的思想心领神会,他拍拍岑参的肩膀,和他道别而去。
岑参盼着颜真卿能早日回来,和他喝酒谈诗,以叙分别之情。似乎这种等待不光只是喝酒叙情,他似乎在期盼着什么?他和颜真卿心心相印,他的那点心事,瞒不住颜真卿。
颜真卿从边塞回来,便迫不及待的告诉了岑参一个好消息,他向北庭守将高仙芝推荐了岑参。高仙芝已答应在军中给他安排一个职务,启用岑参。
岑参即将奔赴西域,翻开他人生新的一页,实现自己的远大抱负和理想。

临行前,他安置好了母亲和妻儿,对她们说:“我要去一趟西域,在那里寻求发展,博取功名,成就事业。”
母亲语重心长地说:“参儿啊,听说那里是苦寒之地,没有人烟,连树和草都没有。你在这里放着好好的官不做,跑那里干嘛去呢?”
岑参说:“娘,好男儿志在四方,正因为那里是苦寒之地,我才要去磨练自己。”
妻子不说一句话,只是给他打点行装,把该带的吃的穿的检查了一遍又一遍,包好了又取出来重新装,生怕遗漏了什么,让他在路上冻着、饿着。她了解自己的男人,只要他一旦做出决定,就是九头牛都拉不回来。
母亲说:“参儿啊,出门在外,要管好自己,不要跟人争斗,觉得苦了就赶快回来。”
岑参说:“娘,儿子不孝,不能陪在身边侍奉你老人家,你就原谅孩儿吧!”
母亲说:“家中你放心吧,有翠翠呢,我们能把自己和孩子管好。”
岑参说:“翠翠,别弄了,我去那里是干正事,一两年就回来了,家就交给你了。”
翠翠没有住手,咬着嘴唇,两眼盯着自己的手,不知该干点什么好。
岑参说:“娘的身体不太好,你要多照顾娘。这一家老小就全靠你了。”
翠翠的眼泪忍不住的流了出来,她哽咽着说:“我会管好家的。”
岑参长叹了一声,说:“唉,你这样让我怎么放心呢?”
翠翠反问:“你能让我们放心吗?那么远的地方,全是戈壁沙漠,你明知道那里是苦寒之地,还非要去,你就不替我们想想呀?”
岑参说:“唉,男人的事说了你也不懂。”
翠翠说:“你这样任性,能让我怎样?你那次做出决定不都是这样的?你和我们商量过吗?我们只好随你。你去吧,这个家,我会管好的。”
母亲象似受到了感染,也开始抹眼泪,一把一把的用衣袖抹,但总是抹不干。翠翠早已成了泪人,她把包袱递给岑参,搀扶着婆婆坐在櫈子上。
女儿莲子看奶奶和妈妈都哭了,仰起头不解的问父亲:“爸爸,你去的地方远吗?怎不带上我们?”
岑参腑下身,用手抚摸着女儿的脸蛋,柔和的说:“莲儿,爸爸去的地方很远很远,你要当个乖孩子,听妈妈和奶奶的话。”
莲子说:“我要跟爸爸去,我也要写诗。”
岑参说:“莲儿,等你长大了,爸爸一定带你去。你好好学习,别忘了写诗。”
翠翠一把拉过女儿,哽咽着说:“诗,诗,老的入迷了,小的也跟上了,诗能当饭吃啊?”
岑参“扑通”跪下,向母亲磕了三个响头,背起行装,说了声:“娘,翠翠,我去了。”出门而去。
岑参第一次西渡流沙,前往安西赴任,沿途一路观景,都与中原有着天壤之别。有时,行走一两天也见不上一片绿色,到处都是荒漠戈壁,寸草不生,山地丘陵绵延不断。太阳象个大火球,恨不得把大地燃烧起来,自己象在蒸笼中被烤熟了一般。路途遥远,一路很少有客栈,只能露宿荒野,经受风吹雨淋,他有感而发,写出了《碛中作》七绝诗,展现了宏大的空间与辽阔,描写了西域茫茫戈壁的雄浑与广袤:
走马西来欲到天,辞家见月两回圆。
今夜不知何处宿,平沙万里绝人烟。
岑参胸怀凌云豪气,充满了建功立业的壮志雄心,一路吟诗,渡过了滴水难觅,只能靠骷髅导路的莫贺延碛,见识了“赤焰烧虏云,炎氛蒸塞空”的火焰山,驰过了终年“苦热无雨雪”的吐鲁番,穿越了“桥跨千仞危,路盘两崖窄”的焉耆铁门关,题诗城楼,继续西行。
岑参初到西域,一切都感到好奇和陌生,西域并不是他想象的那样美好,也没有王昌龄、王维描写的那么动人壮观。除了博大空旷,很难看到动人的景色,让人失去了写诗的激情和兴趣。他开始怀疑自己的选择:这次的西域之行,自己是不是错了?途经吐鲁番,他险些被赤日炎炎的酷暑烤化了。
传说,当年孙悟空偷吃橎桃大闹天宫,被太上老君关在炼丹炉里炼了七七四十九天,功德圆满,炼丹童子揭开盖子,不想却猛然奔出个铜头铁身的美猴王,他腾身一跃,一脚踢翻了炼丹炉,一个筋斗云翻到了九天云外。那炉里的火焰从天而降,落在吐鲁番,形成了八百里地的火焰山。山体象似被烈焰烤化了一般,形成了赤红色的砂砾岩和泥岩,犹如熊熊燃烧的火焰,炽热无比。岑参被烈焰围裹起来,恰似被关进了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里,浑身燥热,大汗淋漓,被一股强大的热流压迫着,呼吸困难,喘气不畅,象要室息了一般。
那是一段漫长的路,就象把他放在火里溶炼。他浑身犹如被水洗了一般,太阳晒得脑袋生疼,两眼直冒金花,他昏昏沉沉往前挪动着脚步,自己都无法想象是如何走过了那一片炽热的山地。
过了火焰山,又是一望无际的茫茫戈壁,空旷远大,沙石遍地,行走一到两天看不到绿色,人烟和村庄,甚至,天空中连只飞鸟都没有。南疆的戈壁沙漠虽然没有火焰山热,但也象犹在蒸笼中蒸烤一般,感到让人闭气。这种酷署荒野没有尽头,岑参真后悔自己当初的选择,都怪自己一时意气用事,不做调查了解便来到了这个荒漠之地。
岑参的理想破灭了,随之而来的是无尽的悔恨,他觉得自己太天真了,仅凭王昌龄和王维的几首边塞诗,便向往一种理想的犹如桃花园般的边塞生活,最终被眼前的现实击的粉碎。
他由衷的感叹:现实和想象是多么的遥远,又是多么的残酷无情啊!
他觉得为自己最初的选择,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不管值与不值,他都得面对。漠野的风吹起了漫天黄沙,遮天蔽日,把天地刮的肢离破碎,凄凄惨惨。岑参牵着马,背转着身子,倒退着往前行走。马歪斜着身子,迎着风沙,眼中充满了恐怖和凄凉,沙子无情的拍击在他和马的脸上,他望着马,马望着他,他们就象茫茫大漠的落难者,感到前路的艰难和渺茫,他切身感受到了:
沙上见日出,沙上见日落。
悔向万里来,功名是何物!
岑参一路西行,风餐露宿,历尽千难万险,所到之处,除了极远的地方有住宿的驿站,有人烟,有绿色,途经之地都是茫茫戈壁,大漠,千里不见人烟。还没到他要去的北庭,他便后悔了,后悔的真想马上返回去。
走马西来欲到天,辞家见月两回圆。
今夜不知何处宿,平沙万里绝人烟。
岑参一路向西,但,路途遥远,什么时候才能走到西域,见到高仙芝呢?他不由地发出感叹:
为言地尽天还尽,行到安西更向西。
可是很快,他便从这枯燥无味的景致和生活中找到了人生的乐趣,如其长久的消沉下去,不如以一种积极乐现的态度对待自己目前所处的环境和生活,从苦闷中寻找到自己的快乐。路是自己选的,怨不了别人。生活,毕竟还有很多令人向往和追求的事物,只要有一颗积极向上乐观的心,正确对待自己的处境,一切都会变得美好、光辉灿烂。
岑参一路行走,领略了火焰山的酷热,大漠风沙的肆虐,空旷戈壁的悠远,最终,从极端的无聊中寻找到了创作的源泉和诗意。让那座火焰山,那无边无际的戈壁,那茫茫沙海都变成了美好事物,有趣而生动起来了。
火山五月行人少,看君马去疾如鸟。
都护行营太白西,角声一动胡天晓。
火焰山,那个几乎能把他烤化的火焰山,奔放出了岑参的诗情,让他对异域之地有了更深的感触和真情,象火山赤焰一样,喷薄而出。
随即,他便来到了天山,来到了轮台,来到了北庭。当年送颜真卿去西域北庭,只是靠他的想象,而现在却是他亲眼所见所闻和亲身体验到的。在北庭,他见到了与西域漫天黄沙和茫茫大漠不一样的风景。北庭城廓坚实,水草肥美,四周绿树环绕,城中居民安居乐业,过着富足的生活。高仙芝在北庭建起了大都护府,北庭成了西域辖区的第一重镇,集政治、军事、文化于一体,是西域文明的标志之一。在这里才能看到西域的繁荣,经济的发达,各民族的团结友爱,还有少数民族的异域风情。更让他感到惊奇的是,这里的维吾尔族姑娘,个个身材苗条,长着长睫毛,大眼睛,棱鼻子,面如桃花,美如仙女,使边塞诗人大为震惊。
岑参初到北庭,时常接触的就是高仙芝、封常清,他随着两位将军第一次征战沙场,便被战争的惨烈震撼到了。那种战争的惨烈与悲壮是诗人热血沸腾,激情奔涌。那是一场血淋淋的搏斗,充满了血腥和人性的毁灭,那是一场肉与肉的搏击,为捍卫自己的家园和国家的疆土,将士们用血肉之躯捍卫着神圣的领土。这些浴血奋战的男儿,他们有父母、有妻儿,有他们温暖的家。可为了祖国的安宁,他们宁可抛头颅、洒热血,在生与死的诀择中,选择了冲锋向前。从两位将军身上,他切身感受到了一种军人的赤胆忠心,报国之志,戎边安邦的昂扬斗志,更看到了他们为保卫国家的疆土所付出的努力和做出的牺牲,他被戎边将士的卫国情怀深深感动,对边塞生活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从而,更加激发了他的诗情。岑参所赋《轮台歌奉送封大夫出师西征》重点渲染了唐军出师的宏大气势。金戈铁马,威振山河:
轮台城头夜吹角,轮台城北旄头落。
羽书昨夜过渠黎,单于已在金山西。
戍楼西望烟尘黑,汉兵屯在轮台北。
上将拥旆西出征,平明吹笛大军行。
四边伐鼓雪海崩,三军大呼阴山动。
虏塞兵气连云屯,战场白骨缠草根。
剑河风急雪片阔,沙口石冻马蹄脱。
亚相勤王甘苦辛,誓将报主静边尘。
古来青史谁不见,今见功名胜古人。
岑参从来没有见过打仗的场面,这场沙海雪场中的战斗,声势浩大,地动山摇,尽显西域军人的男儿本色。

军营中有一位谋士,已有七旬高龄,老翁看营帐中新来了一位年轻的内地后生,不由地感到不解和惊叹。他细看这个后生,长的眉清目秀,细皮嫩肉,一脸书生之气,被西部的风沙刮晒的又黑又瘦。一打听才知道:这位青年才俊叫岑参,是一位新崛起的诗人,从中原来的,到西域这个苦寒之地只是为了写边塞诗。老翁对青年的胆略和勇气倍加敬佩,可也感到有点不值。中原和江南一片锦绣河山,到处绿水青山,景色迷人,在哪里不可以写诗啊?跑到这么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能写出什么诗?
老翁望着岑参,时常叹息着:唉,可惜了,这么俊俏的后生,来到这个不毛之地,真有苦日子过了。
老翁和岑参同帐共事,渐渐有了接触,对岑参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从此,他和岑参交了朋友,给他讲述西域风情,四季分明的天气变化,当地风俗,地理地貌。讲述北庭大都护府,在这座古城发生的故事。讲述流传在民间的奇闻轶事、典故,守卫北庭的将军高仙芝、封常青的事迹。而更多的时候,老翁却喜欢听岑参谈自己的理想和抱负,看他写的边塞诗。老翁很欣赏岑参的才华和胆识,闲时两人在一块喝酒,海阔天空,漫无边际的畅谈自己的所见所闻和军中趣事。老翁岁数虽大,酒量却很大,时常把岑参灌的晕晕乎乎,让他借着酒性写诗。
老翁自小在西域长大,性格豪爽,具备了西部人的特性,为人正直,和岑参能肝胆相照。两人一块喝酒,老翁能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岑参生在中原,体形瘦小,极少吃肉饮酒,两人比拼,岑参常常喝不过老翁,只好认输,给老翁写诗。
老翁饱读诗书,对诗文具有一定的鉴赏能力,对诗的好赖一看便知,而且,对罚他作诗特别认真严格。如果岑参随便作一首诗,应付糊弄他,老翁是绝对不答应的,非要让岑参重作一首,直到他满意了,便陪一杯酒,对岑参竖起大拇指,算是顺利过关。
岑参为了逃避老翁刁难,时常推脱有事,不和老翁喝酒。可老翁喜欢上了这个后生,喜欢听他谈话,看他作诗,两人久而久之,成了形影不离的忘年之交,老翁喝酒时,非要拉上岑参同饮,但对罚诗,却毫不客气。
岑参对老翁无可奈何,他知道老翁的一片好意,也是对他处于一种真爱,才用这种方式督促他发奋写诗。他从老翁的讲述中受到了不少启发,使他对西部生活和北庭的风土人情有了更深的了解,加深了他诗歌创作的深度和厚度。他不想辜负老翁,忙完军中事务后,他便走出去,去观赏北庭的大美风光,体验民间的平民生活,用心观察,勤于思考,把看到的和听到的熟记于心,用文字把它们变成一首首诗歌。为了应付老翁,逃避罚酒,他把精力和心血都用在了写诗上。老翁规定:如果写不出新诗,就得喝罚酒。他确实不胜酒力,往往是老翁喝两杯他喝一杯,到最后醉的还是他。
老翁人生阅历广,喝酒极有经验,往往是三杯之后,岑参有点晕乎了,他便和岑参玩一种猜钩钩的游戏。就是把一只小钩藏在一只手里,让对方猜,猜错了罚酒。老翁把两只手分别放在桌子上,盯着岑参的眼睛,两眼一眨不眨,用此眼光迷惑扰乱岑参的心智,而后问:“猜猜钩子在我的那只手里?”
岑参看老翁握拳的手一只紧一只松,以为在那只较大的松手里,犹豫再三,便指着那只手说:“这只手里。”
老翁“哈哈”一笑,摊开那只手,却是空的。催促岑参说:“猜错了,喝酒,喝酒。”通常都是岑参猜错的多,老翁便毫不客气地罚他喝酒。
有时,老翁也让岑参拿上钩子,藏在手中,由他猜。但,不管岑参怎么变化,每次都逃不脱老翁的眼睛,一次次的被他猜中。
岑参不好勃他的面子,明知不是老翁的对手,硬着头皮也得应战,结果,逢战必败,每次都得罚酒作诗。
岑参输多了实在喝不下去,可又写不出新诗,不由地发起愁。他想:这样下去可不是办法,老翁对诗要求这么苛刻,可那有那么多的新诗可写啊?他对老翁说:“你先喝一杯酒,容我构思一下给你写。”
老翁正好还没尽兴呢,便一连喝了两杯。岑参看老翁有点晕乎了,便想逗一逗老翁。岑参在树上摘了个树荚,借着酒兴即兴吟诗道:
老人七十仍沽酒,千壶百瓮花门口。
道旁榆荚巧似钱,摘来沽酒君肯否?
老翁“哈哈”大笑着,摆着双手说:“你是在糊弄我呀?别以为我不懂。不过,这首诗提到了我,我喜欢,我再喝一杯酒。”
前方刀光剑影,后方歌舞升平,战争硝烟弥漫下的北庭,滋养着诗人的情怀,也是诗人感受到了生活的乐趣。他庆幸在最困难时期自己咬牙坚持了下来,才使他施展了抱负与才华,独自开劈了一条边塞诗的创新之路。
不久,岑参也应召由凉州来到西州。高仙芝大军又奉命出征,岑参再一次为出征的将士送行,赋成了《送李副使赴碛西官军》:
火山六月应更热,赤亭道上行人绝。
知君惯度祁连城,岂能愁见轮台月。
脱鞍暂入酒家炉,送君万里西击胡。
功名只向马上取,真是英雄一丈夫。
这里的李副使是高仙芝麾下的骁将李嗣业,开路先锋,战功赫赫。对于这场反击大食的战争,岑参充满了希望和信心。但这次历史性的决战以唐朝的惨败告终,高仙芝应召入朝,岑参也随之东返,随之结束了第一次的佐幕生活。

岑参从边塞返回京城,又结识了大诗人杜甫,两人都是朝庭的官员,又有共同的爱好,相识不久,便成了肝胆相照的好朋友,他们谈诗,谈时政,谈人生,时常以文会友,舒发感情,以诗表达自己的情怀。
杜甫乃襄阳人,唐代现实主义诗人,创作了大量的优秀诗篇,犹以千古绝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著称。
杜甫7岁学诗,15岁扬名,少年时代过着“裘马清狂”的浪漫生活。他不断地投献权贵,以求仕途,但均无结果。仕途的失意沉沦和个人的饥寒交迫,使他比较客观地认识到了统治者的腐败和人民的苦难,使他逐渐成为一个忧国忧民的诗人。
岑参曾写诗一首,赠于杜甫,诗中写道:
白发悲花落,青云羡鸟飞。
圣朝无阙事,自然谏书稀。
岑参竟然觉得在朝为官太无聊,限制了他的想象和创作自由,闭门造车无法写出好诗。他向往那种真实的生活,那种让人心潮澎湃的刀光剑影,那种能触动他心灵共鸣的平民生活,那种大漠风沙,茫茫戈壁,在那种水深火热的生活中,他才能找到诗的喷发点。
杜甫心领神会,给他回了一句:
故人得佳句,独赠白头翁。
岑参所处的时代,正好是开元盛世。天宝十一年,封常清受封为安西副大都护,全权主持天山南北军政事务。封常清在任期间,实现了与大食息兵罢战,约和分界,全面调动了边防布局,重点加强了北庭、轮台的防御。天宝十三年,岑参和高适同时选择了弃笔从戎,他决定重返西域,投军在封常青帐下,把那些战斗场景,塞外苦寒化成一首首催人奋进的诗篇。
他必须回去。他觉得他的诗魂在哪里,他写诗的土壤在哪里。离开了哪里,他的诗将变成一堆无病呻吟的废字,没有了激情,没有了魂魄,没有了打动人,激励人的病句。只有在西部的那片苦寒之地,他才能找到诗的灵性,让自己的文字变的鲜活灵动起来。但,他也知道:哪里生活的艰苦和举目无亲的处境,和现在所处的丰衣足食的生活环境,将会有天壤之别。这种安定的生活才刚刚开始,老母和妻儿刚有了一个稳定的家。他若再次西行,他们家又要进行一次难舍难忍的分离。想到再次将要远赴西域,和家人分别,他有点为难,无法向母亲和翠翠提说此事。这次,他该找个什么理由说服母亲和翠翠,同意他西行呢?
他的家刚有一点小起色,他在朝庭也做了个不大不小的官。他不求锦衣玉食,只要一家人廝守在一起,彼此感受到家庭生活的温暖,有这点就够了。以他这些年的奋斗,足以能够保证一家人衣食无忧,那么,他为何要放弃这种安定的、一家人其乐融融的生活,而独闯西域那个苦寒之地呢?
这个答案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的心中闯进了一个诗魔,完全掌控了他的脑神经,长时间的折磨着他,是他的内心没有一刻安宁,不得不屈服。
诗魔究竟是什么样子呢?他看不见、摸不着,但却一直能感觉到。它深入了他的大脑、心脏、骨隨,破坏了中枢神经抗击外侵的能力,让他中魔迷失自己,无力自拔。诗魔的冲击力究竟能产生多大力量呢?他不知道,也无法预测。他只是知道:自己被那个诗魔所逼,非去北庭不可。去哪里寻找他丢失的魂,寻找属于他自己的位置。只有回归那片土地,他才能找到放飞想象的诗魂,写出无愧于自己,无愧于时代的诗。也只有到了哪里,他才能实现自己的梦。
他不得不承认,那个诗魔太厉害了,让他简直无力抗拒。他整天沉迷于诗魔为他设计的梦幻中。它让他放弃安勉,去寻找一块属于自己的天地,在那块天地尽情发挥自己的才能,写出留芳千古的不朽诗篇。
他无法自拔出来,似乎西域的风沙和火焰山的炙热并没有给他留下恐惧和后怕,那千里不见人烟的大漠戈壁也没有把他吓退,他依然向往着那片土地,渴望着回到成就他边塞诗的西域。哪里的一山一水在召唤着他,一草一木也在召唤着他,还有金戈铁马的军营,征战疆场的将军,这些物体和生活的景象构成了一幅幅画卷,一首首诗歌,他必须义无反顾的奔向哪里,去寻找他的诗魂,去续写没有实现的梦想。
岑参回到家,一连几天都在和母亲、翠翠谈论他的边塞诗,谈论那个遥远的西域,但他绝口不提自己的决定,不提自己即将重赴西域,和家人再次分离。
母亲和翠翠心知肚明,早已知道了他想干什么。这次,母亲和翠翠都很开通,因为她们已经过上了稳定的生活,不想再拖他的后腿。好男儿志在四方,他不论去哪,都是去干他自己最喜欢干的事,如果强留,也只能留住他的人,却无法留住他的心。
母亲和翠翠看到岑参欲言又止,不好开口的样子,便给他打点了行装,在一个恰当的时候,母亲语重心长的说:“参儿呀,你这些天魂不守舍的样子,你当我们看不出你想干什么吗?你要想去北庭就去吧。我和翠翠早发现了,你的魂丢在哪里了,你去把它找回来吧!”
岑参万万没有想到母亲和翠翠能这么开通,竟然猜到了他的心事,同意他去西域了。他非常感激母亲和翠翠,她们能如此支持他的事业和边塞诗的创作。有母亲和翠翠的支持,他完全没有了后顾之忧,就可以全身心的去写诗了。
岑参不好意思的笑笑,不解的问:“娘,你是怎么看透我的心事的?”
母亲说:“这些天你一直在谈你的边塞诗和北庭,为娘的再糊涂,也能猜出你的心事。你做的是正事,娘和翠翠不阻拦你,你放心去吧。”
岑参说:“娘,孩儿总是无法照顾你,你原谅孩儿吧。”
翠翠说:“你独自一人在外,自己可要照顾好自己啊!家里你就放心好了,我会照顾好娘和孩子的。”
岑参说:“好,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
岑参告别了母亲和翠翠,又踏上了漫漫西行之路。
当时,岑参和高适以是唐朝边塞诗的代表人物,两人才华横溢,齐驱并进,被人们称为“高岑”。
杜甫评价岑参的诗说:岑氏兄弟皆好奇。好奇,成了岑参诗歌的一个重要标志。
岑参在诗歌上的造诣,和他交下的这几个朋友密不可分。他交往最深,最能信的过,对他有直接影响的是:
七绝圣手王昌龄。
大书法家颜真卿。
诗圣杜甫。
边塞诗人高适。
岑参从他们身上学到了不少知识,有力的充实了自己,是他在诗歌创作上得心应手,写出了几百首脍炙人口的佳作诗篇。
岑参再度出塞,此次在边塞生活了4年,写了大量的边塞诗,他的诗气势雄浑、色彩瑰丽、想象丰富、笔法多变,呈现出一幅幅奇异而又壮美的塞外图景。岑参的边塞诗,形成了独特的艺术风格,成为盛唐时期的一个重要流派,在于岑参具有远大的理想和抱负,洋溢着开拓进取、建功立业的激情与梦想。正是这种粗犷豪迈的气质,造就了令后人永远仰慕的盛唐辉煌。
岑参的边塞诗以书写战争为主题,真实的描写了将士决战沙场的壮观景象,用真情讴歌了守边将士保家卫国的情怀。亦有歌咏塞外风光,反映战争残酷,黯然思乡之作。唐时,中央政权与欧亚各国及国内各民族之间有着广泛的往来,但也时常发生一些民族冲突,边塞战争争端。这些历史现象对当时岑参的影响很大,成为岑参重点歌咏的题材。岑参用他的诗展现了壮丽辽阔的边疆景象,表现驰骋沙场、建功立业的壮志豪情,抒发慷慨从戎、抗敌御侮的爱国思想,反映征夫思妇的忧怨以及连续的荒凉艰苦生活,同时也反映了唐帝国内部的各种矛盾。他的边塞诗气势奔放,慷慨激昂,给人一种奋发向上的力量。
岑参的边塞诗题材涉及到述志、赠答、山水、行旅各方面,而犹以边塞诗写得最出色,“雄奇瑰丽”是其突出特点。岑参两度出塞,写了七十多首边塞诗,在盛唐时代,他写的边塞诗数量最多,成就最突出。
在他笔下,在大唐帝国的伟大力量面前任何敌人都不能成为真正的对手,所以他并不需要写士兵们的出色奋斗和艰苦牺牲,他要写的是横在战士们面前的另一种伟大的力量,那就是严酷的自然。如雪夜风吼、飞沙走石,这些边疆大漠中令人望而生畏的恶劣气候环境,在诗人印象中却成了衬托英雄气概的壮观景色,是一种值得欣赏的奇伟美景。如没有积极进取精神和克服困难的勇气,是很难产生这种感觉的,只有岑参,才能有此开朗胸襟和此种艺术感受。
岑参以好奇的热情和瑰丽的色彩表现塞外之景。在立功边塞的慷慨豪情支配下,将西北荒漠的奇异风光与风物人情,用慷慨豪迈的语调和奇特的艺术手法,生动地表现出来,别具一种奇伟壮丽之美。突破了以往征戍诗写边地苦寒和士卒劳苦的传统格局,极大地丰富拓宽了边塞诗的描写题材和内容范围。
岑参的诗极富感染力。诗的主要思想倾向是慷慨报国的英雄气概和不畏艰难的乐观精神;在艺术上气势雄伟,想象丰富,夸张大胆,色彩绚丽,创意新颖,风格独特。他擅长以七言歌行描绘壮丽多姿的边塞风光,抒发豪放奔腾的感情。
抵达北庭后,他满怀激情的写出了《北庭作》一诗,生动地描写了这座边城的气候与天山北麓的自然景色。
雁塞通盐泽,龙堆接醋沟。
孤城天北畔,绝域海西头。
秋雪春仍下,朝风夜不休。
可知年四十,犹自未封候。
随即不久,又作一首《登北庭北楼呈幕中诸公》。
尝读《西域传》,汉家得轮台。
古塞千年空,阴山独崔嵬。
二庭近西海,六月秋风来。
日暮上北楼,杀气凝不开。
大荒无鸟飞,但见白龙堆。
旧国眇天末,归心日悠哉。
上将新破胡,西郊绝烟埃。
边城寂无事,抚剑空绯徊。
幸得趋幕中,托身厕群才。
早知安边计,未尽平生怀。
在北庭,岑参象似找到了诗歌创作喷发的沃土,一发而不可收。他还结交了不少弃文从武、投笔从戎的朋友,和他们一块互相交流、学习赋诗。他还结识了一位宗学士,和他甚是投缘,他们一见如故,都有一种进取精神,立志于边塞诗的写作。后来,宗学士要离开北庭,去内地赴任,他写了《北庭贻宗学士道别》一诗相赠,鼓励其创建新功:
万事不可料,叹君在军中。
读书破万卷,何事来从戎。
……
十年只一命,万里如飘蓬。
容鬓老胡尘,衣裘脆边风。
忽来轮台下,相见披心胸。
饮酒对春草,弹棋闻夜钟。
今且还龟兹,臂上悬角弓。
平沙向旅馆,匹马随飞鸿。
孤城倚大碛,海气迎边空。
四月犹自寒,天山雪濛濛。
君有贤主将,何谓泣途穷。
时来整六翮,一举凌苍穹。
岑参在北庭写了大量的诗篇。其中歌颂受任于危难之际,只手力挽狂澜的将军封常清的诗篇尤多。这时已是恒逻斯之战之后,安史之乱爆发的前夜,西域各地判乱丛生,封常清受任主边以后,几乎夜不脱甲,马不停蹄,四处平判。他总是兼用武力威慑与和平安抚双管齐下,平息了一场又一场判乱。
岑参亲眼目触了封常青带兵出征的艰难场景,对守家卫国的军人深为感动,他以饱满的热情,挥笔写下了《北庭西郊候封大夫受降回军献上》一诗,描写了挥军平判,征战沙场的壮观情景:
胡地苜蓿美,轮台征马肥。
大夫讨匈奴,前月西出师。
甲兵未得战,降虏来如归。
藁驼何连连,穹帐亦累累。
阴山烽火灭,剑水羽书稀。
却笑霍嫖姚,区区徒尔为。
西效候中军,平沙悬落晖。
驿马从西来,双节夹路驰。
喜鹊捧金印,蛟龙盘画旗。
封常清在短暂的时间巧妙地以军事威胁与和平安抚的双重手段平息了这场判乱,足可显示其大将风范。

一天,岑参在武威办完军务赶回北庭,途经赤亭,他被一帮子职守的士兵围住了。那些士兵认识岑参,一看大诗人到此,非要让岑参给他们作诗,不然不放他走。岑参欣然答应,那时的岑参诗歌创作已到了佳境,可以对天吟诵,对地诵读,出口成章,每赋一首都是佳句。再者,岑参和这些士兵都是老熟人了,人家欣赏他、喜欢他使他深感荣幸,他没有理由拒绝这些士兵。他写的诗中即有将军,也有士兵,还有贫民百姓。这些被他讴歌的卫国守家的卫士,他们常年征战在外,为捍卫国家领土完整付出了自己的青春热血,他们是值得大写特写的人。岑参略一沉吟,便即兴吟诗一首,引来了士兵的一片叫好声。
士兵们一片吵嚷,似乎一首太少,还没尽兴。不料,这时一个稚嫩的声音在人群中响起,还带着甜甜的童音。那个声音高声吟道:
西向轮台万余里,也应乡信日应疏。
陇山鹦鹉能言语,为报家人数寄书。
大家一听,这不是岑参刚作的那首诗吗?
岑参猛然吃了一惊,他望着孩子,却见那孩子也就十二、三岁,心想:这个地方怎么会有如此聪明的孩子,简直是个神童,比自己小时候的记性还好。他顿时眉开眼笑,打心眼里喜欢上了这个小孩。
士兵告诉他说:“这个小孩子是个放羊娃,回鹘人,会说汉话。一次刮大风,我们有十三个士兵迷了路,找不回来了,是放羊娃找到了他们,把他们救了回来。打那以后,我们便允许放羊娃来我们这里放羊。”
岑参抚摸着放羊娃的头问:“你的汉语是谁教的?”
放羊娃说:“是爹爹,他是老新疆人,会说汉语,哈萨克语,蒙古语,可能呢。”
一个士兵说:“他们家是早些年流落到这里的,放牧,还种了不少田。”
岑参问放羊娃:“你爹爹在家吗?你家离这里远吗?”
放羊娃说:“不远。爹爹下地干活去了。”
岑参问:“你爹爹认字吗?”
放羊娃从怀里掏出一本破旧的手抄本书,递给岑参。岑参不懂回鹘文,问放羊娃:“这是什么书呀?”
放羊娃说:“是爷爷写的,叫《论语》。爷爷学问高,教爹爹识了不少字呢。”
岑参再没吱声。他抚摸了一下放羊娃的头,给放羊娃写了一幅字:论语博大,回鹘志远。
放羊娃把题词揣到怀里,恭恭敬敬地向岑参鞠了三个躬,兴高彩烈的走了。
岑参怅然若失的望着放羊娃消失的地方,深长的叹了一口气。
岑参当时没走,他住在了赤亭。他似乎在期盼着什么,等待着什么,但又不明白自己究竟在等待什么。
第二天一大早,放羊娃的父亲领着儿子来到赤亭军营。他的父亲叫阿斯木,是个非常精明的人。父子俩找到了岑参,阿斯朩让放羊娃给岑参跪下,放羊娃很听话,面对岑参倒头跪地便拜。岑参赶忙扶起放羊娃,让父子俩坐下,有话慢慢说。
原来,阿斯木听说岑参来到了赤亭,觉得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时机,他想把放羊娃托付给岑参,跟岑参学习学问,将来也好谋取功名。
岑参和阿斯木进行了交谈。阿斯木能说一口流利的汉话。他告诉岑参:他家是书香门第,原来居住在漠北草原,因宫庭之乱逃亡西域,隐姓埋名过起了平民生活。他的父亲学问很高,精通汉文,把《论语》翻译成了回鹘文,志在传扬汉文化的经典之作。但到了他这一代,便落魄了,过起了流亡生活。他荒废了学业,没有把父亲的学问继承下来,便把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他觉得儿子喜欢学习,有过目不忘的本领,有做学问的天赋,如果得名师指导,将来必成大器。他恳求岑参收孩子为义子,跟随岑参潜心学习,教育他以后健康成长,多学知识造福社会。
岑参自从见了放羊娃,一下子便喜欢上了这个聪明伶俐的孩子,也许是前世的缘份,他明白了自己停留在赤亭的原因了,原来却是在等这个小孩。他觉得自己跟这个孩子很投缘,象似前世注定了一般。他想好好调教这个孩子,让这个孩子受到更好的教育,也让他发挥自己的特长,把许多材料翻译成回鹘文,便于民汉之间的文化交流与传播。于是,他对阿斯木说:“要收他为义子可以。但,我是军人,一直在军营生活,你若舍得,我就把孩子带到军营,让他入伍从军。”
阿斯木感激不尽的答应了岑参。并热情的邀请岑参去家中做客,他要杀只羊娃子款待岑参。
岑参谢绝了阿斯木的好意。目的达到,他便不在赤亭停留,带着放羊娃回返。放羊娃的本名叫也里,岑参给他改了个名字叫:岑鹘。从此,岑鹘便随岑参参军入伍,来到了轮台。
几年过后,岑鹘在岑参的悉心教导下,不仅聪明干练,而且精通汉语,并接触了汉语言文学,跟着义父学写诗撰文。岑鹘没有辜负义父的栽培,一边工作,一边培养了许多翻译。岑鹘小有成就,岑参向朝庭举荐了岑鹘,让他入朝为官,为国家培养人才。
岑参在北庭生活了几年,对边塞生活有了更深的接触和了解,诗的创作也开创了更广阔的领域。他不仅写军旅生涯、征战场面,也写西域的寒冷和风雪,他写的《天山雪送萧治归京》就有显著的特色:
天山有雪常不开,千峰万岭雪崔嵬。
北风夜卷赤亭口,一夜天山雪更厚。
能兼汉月照银山,复逐胡风过铁关。
交河城边飞鸟绝,轮台路上马蹄滑。
晻霭寒氛万里凝,阑干阴崖千丈冰。
将军狐裘卧不暖,都护宝刀冻欲断。
正是天上雪下时,送君走马归京师。
雪中何以赠君别,惟有青青松树枝。
诗中出现了高大的天山,纷纷扬扬的白雪,傲寒挺拔的松枝,山中的百丈积冰,塞上刺人的冷气,赤亭口呼啸的夜风,雪中奔驰的骏马,好一派北国塞外风光,是诗,又是画。文字和词语组织得非常巧妙,诗中的一切色彩、声音、形象无不具有立体的质感,雄浑而又奇特。

军营中有位姓武的判官,和岑参交往甚好。一次,武判官要回长安,他想邀岑参结伴而行,一起回去。但岑参暂时还不想离开北庭,便没有答应。临行前,岑参请他喝了一场酒,给他送行。
两人边喝边聊,都有点依依不舍。岑参写了一封家书,让武判官带给妻子。他告诉翠翠,自己在北庭很好,写了许多边塞诗,而且,也交了许多好朋友。他跟着将军封常青打过许多仗,平息了多次判乱,取得了战争的胜利。他还告诉翠翠,自己收了个义子,孩子很聪明,刻苦好学,将来定能成大器。在家书中,他问到了母亲和女儿,叮嘱翠翠多费心,自己很快就回去了。
武判官问:“兄弟,想好了没有?一块回吧。”
岑参说:“你先回吧,我现在不能回。”
武判官说:“兄弟,在哪里也是给朝廷做事,何必要一家人骨肉分离呢?”
岑参说:“我现在正处在关键时期,我觉得自己写诗才找到了感觉,得心应手。回去待在那个安乐窝,是没法写出好诗的。”
武判官说:“我真搞不懂你。你千里迢迢,抛家舍业来到这个苦寒之地,就是为了写诗?”
岑参说:“对,就是为了写诗。”
武判官说:“就这么简单?”
岑参说:“是啊,就这么简单。”
武判官说:“兄弟,你不容易啊!”
岑参深长的叹了一口气,端起酒杯,独自喝了一杯。
岑参有点暗然伤神。他想起了母亲、翠翠和女儿,武判官回家,无形中勾起了他强烈的思乡之情。那个温暖的家和亲人一一在他的脑海中闪现,而且越来越清晰。他真想回去,可是,他觉得此时回去,他的边塞诗创作就会半途而废。那样就改变了当时放弃安逸,追求事业,完成边塞诗创作的初衷,他是不会那样做的。
岑参又酙满了一杯酒,和武判官共同喝了一杯。
武判官说:“要不要给家人带点北庭的土特产?”
岑参说:“算了,路途遥远,你又独自一人,就不劳烦兄弟了。”
武判官说:“兄长,我们相识一场,真舍不得离开你。”
岑参说:“我也是。茫茫人海,得一知己不易。”
武判官说:“喝过这杯酒,我们就此别过。”
岑参说:“好,你还要赶路呢。一路之上,你要格外小心,保护好自己。”
武判官说:“放心吧,我是朝廷官员,一路的关卡不会为难我的。”
岑参说:“我不是担心这个。西域气候变化多端,遇到恶劣天气,就找个客栈住下。”
武判官说:“好,我听兄长的。”
岑参站起身,随即吟诵道:
草草杯盘供笑语,谈诗论酒话分离。
一杯一盏一分醉,难分难舍兄弟情。
两人站起身,岑参送武判官上路,谁想一出门,天空飘起了鹅毛大雪,纷纷扬扬,随着呼啸的西北风漫天飞舞着。大雪密积的铺天盖地,就象梅花缤纷飞落,阻断了远山和树木,房屋也笼罩在飞舞的雪雾中。他俩忘记了寒冷,被变幻莫测的飞雪迷住了。这真是一场壮观的银色世界,洁白灵动,象赋予了生命的活力,张扬着舞动出各种形体,象飘飘欲飞的仙女,向着远方飘然飞去。这突然而至的风雪,把武判官拦住了,他只好暂时停留下来,等待风雪过后再启程。两人借着酒性,站在雪地里欣赏着飞雪,感到新鲜而好奇。只见原野上白茫茫一片,雪如梨花满天飘落,军营的旗帜在风雪中迎风招展,猎猎摆动。风凄厉的呼啸着,卷起雪雾犹如飞龙盘旋,卷起的雪粉扑在飘舞的旗帜上,渐渐,旗杆上的旗帜静止不动了,雪粉带着湿气结成了冰,把旗帜冻的犹如一片船上的帆,僵硬的失去了灵性。那一面面帆横在旗杆上,整齐的排列在半空,象似在向飞雪敬礼。岑参目触此情此景,不由地诗兴大发,随即拉武判官进屋,即兴赋诗一首,赠给武判官。那就是著名的《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
北风卷地百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散如珠帘湿罗幕,狐裘不暖锦衾薄。
将军角弓不得控,都护铁衣冷难着。
瀚海阑干百丈冰,愁云惨淡万里凝。
中军置酒饮归客,胡琴琵琶与羌笛。
纷纷喜雪下辕门,风掣红旗冻不翻。
轮台东门送君去,去时雪满天山路。
山回路转不见君,雪上空留马行处。
这风中的飞雪,被诗人描写的如此传神入化,全诗错落有致,跌宕起伏,环环相扣,波澜起伏。在语言的运用、遣词造句、画面设计、光色搭配方面无不巧具匠心、浑然天成,结尾戛然而止而又余韵无穷。此诗一举而成了千古绝句,留芳后世,让人钦佩、敬仰。
风停雪住,武判官又骑马上路,岑参和他并马前行,他送了一程又一程,武判官心中不忍,劝岑参返回,但岑参就是执意要送。武判官恳切地说:“兄弟,你回吧。送君千里,终有一别。大雪刚停,你又是独自一人,路上一定要小心啊!”
岑参说:“再往前走走吧,我在自己的家门口,没事的。”
武判官说:“有朝一日,你回京城了,我请你喝酒。”
岑参说:“我回京城了,少不了会麻烦你的。”
武判官心里过意不去,执意要岑参回去,再不回,他也不往前走了。
岑参并不听武判官的劝,继续随武判官前行,象似要随武判官离开西域,赶往京城,和家人团聚。此时,他想到了家中的老母亲,想到了妻儿,他多么想念家啊!他似乎看到了她们正倚门相望,盼着远方的亲人能尽快的回家团圆。离家几年了,几乎得不到她们的音讯,不知母亲妻儿生活的怎样?母亲年龄大了,妻子也进入中年,真难想象她们是如何生活,如何支撑那个家的?此刻,他真想追随武判官离开这个荒凉之地,返回京城,享受那里的繁华。但最终,他却勒马停了下来,拱手和武判官告别。他目送着武判官渐渐远去的身影,直到消失在山的转弯处,清冽洁白的雪地上留下了一行行新踩下的马蹄印。
此刻,岑参的内心是复杂的,是舍不得武判官走,还是自己太想家了?或者,二者皆有?他定定地勒马立在原地,呆望着武判官消失的那个山谷,眼睛湿润模糊了起来。
高仙芝、封常清奉命平判安史之乱,终因双方兵力悬殊太大,失利退守潼关,却遭到朝庭奸臣诬陷,说两人怀有异心,企图谋反,将两人削了兵权,同时被杀害,西域一代名将含冤而死。
那一年,岑参也离开了西域,回到了京城。杜甫和几位朋友合力举荐,被封为右补阙,随肃宗回长安。随后,又变换了几个职位,都没有达到自己预期的目的和理想。
岑参在官场上并不如意,他性格刚烈,疾恶如仇,因看不惯权贵们专权,不顾百姓疾苦,尽干一些违背民义的事。他大胆的仗义直言,痛斥他们的丑恶行为,得罪了不少权贵,被贬为虢州长史,后又出任嘉州刺史。因不得志,无法实现自己的报国理想,毅然辞职,打点行装,回家和家人团聚。
谁想,路上遇上盗贼作乱,阻断了归路。岑参虽是诗人,但常年在封常清帐下随军出征,撕杀场面见多了,并不害怕那些盗贼,欲上前撕拼。一位老伯拉住了他,劝他说:“忍一忍吧,盗贼势大,见人就杀,见物就抢,凭一人之力只有枉送性命。俗话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岑参说:“路上逃难的这么多人,大家组织起来跟盗贼对着干,还怕几个小毛贼吗?”
老伯说:“盗贼手里都有武器,让这些赤手空拳的人和盗贼对着干,不是去送死吗?”
岑参不由地仰天长叹了一口气,无奈地说:“是啊,这些人里面毕竟没有高仙芝和封常清,我又何必让他们去送死呢?”
岑参无路可通过,只好返回,来到成都。
岑参一路上颠沛流离,身体状况一天不如一天,他望着天空中南归的大雁,想到了遥远的西域,那个令他生命发光的地方。
他的眼前出现了沙漠,火焰山,戈壁,茫茫大漠辽阔无际,呼啸的风卷起沙尘漫天飞舞,还有纷纷扬扬的雪花。雪地渐渐远行的武判官,征战沙场的一代名将高仙芝、封常清,一切的一切都渐渐远去了,他的眼前出现了一张孩子稚嫩的小脸,在笑嘻嘻地朝着他喊:“爷爷!爷爷!”
他伸出手,想要拉住那个孩子,手却无力地垂了下来,他的嘴角挂着一丝微笑,对孩子说:“孩子,我们回家。”然后,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岑参在成都旅舍郁郁而终,终年56岁。岑参去世后,他的诗被编辑成册,书名为《岑嘉州诗集》发行于世。

吴金泉,新疆作家协会会员,吉木萨尔县政协委员,文联理事、副秘书长,作家协会副主席,《回族文学》 杂志社签约作家,湖南毛泽东文学院第五期新疆作家班学员。发表中短篇小说五十余篇,出版短篇小说集《水的童话》,中短篇小说集《五枚金戒指》、《故土》 、《旋转的花裙子》、《古道啸声》 。
【点评精选】
吴老师这部小说又是唐朝史志的一部分,通过描写岑参的边塞情结,反映了唐代数位大诗人生活片断和边塞异域的风士人情、历史文化。作家留给我们的是珍贵的历史资料,对于研究唐代西域历史,很有参考价值。作者才华横溢,厚重的文化沉淀和丰富的想象力把一千多年前的历史再现!可谓是:
穿越时空千把年,诗人轶事谱成篇。
唐朝史册添新页,继往开来颂岑参。
(点评:寒风)
拜读吴金泉老师新作《边塞诗魂》,作家以饱满的热情和优美的文笔将唐代著名边塞诗人岑参为追求诗歌艺术不畏大漠风险,历经千辛万苦曾两次西进北庭故城的历史故事及其辉煌的文学成就跃然纸上,向读者重现了北庭故城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与波蘭壮阔的人生画卷。作家以丰富的历史知识和非凡的文学才华将诗人岑参追求诗歌艺术而舍生忘死、顽强执着的精神给予高度赞扬,同时又对其作品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论述与精彩的评析,使得我们对北庭故城历史的发展和诗人的人生轨迹有了更全面而清晰的认识。其作品以独特的风格放射出灿烂的光芒,对古今诗坛和文学的影响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诗人岑参那些烩炽人口的边塞诗作是留给后人学习的精典范例,更是中华文库中的一颗奇珍异宝,千古不朽,永放光彩。这部小说作品具有一定的文献价值,是一部史书,一幅画卷,值得欣赏和学习,力荐共赏!(点评:宴南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