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淑环)为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将宪法的学习教育贯穿于立德树人全过程,引导青少年学生从小树立宪法和法治意识,促进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建设安全和谐校园。2020年12月4日,在第七个国家宪法集中宣传日当天,偃师市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李淑环一行,走进辖区第二实验小学,开展了以“宪法护成长”和“‘法’护校园,‘典’亮未来”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送法进校园”活动,为200余名师生及家长上了一堂精彩生动的法治课,赢得师生及家长的高度赞誉和一致好评。

此次法治教育大课堂,打破只有检察官讲授的传统教育形式,采取检察官引导,学生自由讨论,自由发挥所想,为宪法发声,真正参与到课堂中来。大家齐诵宪法,通过慷慨有力的声音传达自己对宪法的尊崇。


课上,检察官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在实现中国梦伟大征程中放飞梦想”为主题,以生动有趣的科普萌漫短视频为切入点,采取轻松有趣的的“普法宣讲+观看PPT+视频讲解+互动问答”的模式,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少年说法、诵读宪法”四个模块层层递进,通过小组展示、视频播放、抢答问题、我为宪法宣传发声、课堂感悟分享等形式,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宪法的渊源、地位、发展历程、特征,宪法对于国家、人民的意义,以及国家宪法日设立的背景,让大家对宪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并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特点的角度出发,将《宪法》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结合,用身边的事例,对宪法与公民的关系、宪法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义务进行讲解,引导同学们切实了解宪法,在生活学习中尊重宪法、践行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增强公民意识,增强用法能力,远离暴力,争当知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同时,还对青少年高度关注的校园欺凌、聚众斗殴案件产生的原因以及危害进行了深入分析,重点介绍了在校生如何预防犯罪以及面对不法侵害时应如何处置,如何提高自我防范能力的方法和策略,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告诫同学们要遵守校纪校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秩序,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培养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自觉抵制不良诱惑,远离违法犯罪。整个宣讲过程精彩生动,引人入胜,增加了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趣味性,活动现场气氛活跃,同学们饶有兴趣,边听边记,纷纷踊跃参与课堂互动,不时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在随后的座谈交流中,检察官结合近年来该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点,详细了解孩子们的家庭情况和受教育情况,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家长提高监护人的法治观念和对儿童身心健康安全的高度重视,加强未成年人教育和文化学习,加强与青少年儿童的心灵沟通,引导孩子向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鼓励孩子们好好学习,以更优异的成绩回馈社会。并结合典型案例,就“一号检察建议”、“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心理矫治、入职查询及从业禁止贯彻落实的重要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开展座谈交流。家长们纷纷表示,以后会继续增强法律意识,善于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学生代表说:通过这堂法治课的学习,更加了解了宪法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权利与义务,明白了宪法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将来一定要多学习宪法,将宪法信仰根植于内心,还要学习以宪法为基础的其他法律,自觉遵纪守法,做遵守宪法、遵守法律的合格公民。
“对青少年学生开展法治教育十分必要,在国家宪法日这样特别的日子里,开展法治教育活动,意义重大而深远。检察官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将法律变得浅显易懂,更容易让学生接受和理解。”活动现场焦宏伟老师如是说。
市关工委副主任王要红说:“检察官的授课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可谓是学校法治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倡导学生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对法律的敬畏之心,让法走进校园,走进学生心中,以法治精神引领学生成长成才,引导学生学习宪法知识、增强宪法意识、坚定宪法自觉,做宪法和法律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偃师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银轩表示:宪法教育是一件大事,关乎个体素养和整体文明。“宪”在行动,与“法”同行!送法进校园,宪法护成长!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旨在着力培育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校园法治文化,在青少年中大力培育法治信仰,持续提升法治素养,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与安全防护能力,增强辨别是非的自我保护、自我防范能力,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今后,偃师市检察院将继续把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和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广大未成年人法治意识,保护在校学生合法权益,全力护航青少年全面健康成长!
【编辑 赵萌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