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马领海 王建军)经营生意周转难,央求朋友借巨款。好心借钱惹是非,对薄公堂论长短。当初帮忙皆仁义,如今讨债都难堪。欲知官司如何断,法院“请您当法官”。——2020年11月28日上午9时,河南义马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赵某某诉被告任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来自社会各界的群众代表旁听了庭审活动的全过程。

2019年10月30日,被告任某因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向朋友原告赵某某借款130000元,并向原告出具借条一张,双方约定了借期。约定还款到期后,原告赵某某多次讨要,被告任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偿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赵某某一纸诉状将被告任某告上了法庭。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围绕案件事实作了调查核实,尤其是认真、仔细地询问了借条是否真实有效、借款方式及证据是否属实,查明了案件事实。在确定双方对于借款的真实性并无争议的基础上,组织双方调解,被告称其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自身经营效益严重下滑,经济困难,现无法按约定还款,希望分期偿还欠款。但原告坚持自己目前也遇到了困难急需资金,要求被告立即还款,双方在调解过程中情绪一度激动,开始争执,调解一时间陷入僵局。因双方情绪较为激动,承办法官暂时中止调解,给予双方冷静的时间,告知双方回去再冷静思考。休庭期间,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了解双方产生争议的原因和详细经过后,得知原被告双方是朋友关系,双方为借款问题产生矛盾。承办法院再次从法律、社会、友情等多角度调解,耐心释法明理,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使双方以平和的心情参与调解,通过承办法官的以案释法,将法理与情理相结合劝说,最终,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了分期分批还款的调解协议。
庭审结束后,义马法院组织旁听群众进行了问卷调查,征求旁听群众对该案审理的意见和建议。在现场承办法官积极与群众互动,结合该案就民间借贷纠纷案应当如何确定诉讼主体的法律规定、借款证据认定、案件诉讼时效等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释法答疑,为群众以案普法、以案说法,教育群众要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官寄语: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民间借贷行为越来越普遍,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逐年上升。借钱容易要钱难,很多人在借贷时因为碍于情面疏忽大意或者是太过信任等原因,踩上了民间借贷的“坑”,结果惹上了官司。无论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都要擦亮双眼,谨慎识别。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