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邓志挺)今天是“12.4”国家宪法日,为了更好地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各依法治县成员单位齐聚县红旗广场,全县十六个乡镇司法所在各自乡镇政府所在地同时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将“宪法宣传周”活动推向高潮。本次活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2014年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从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决定》,提出将这一天定为国家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治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12月4日当天,全县共发放宪法及民法典宣传读本8500本、宣传日历挂图13000张,接受法律咨询260人次。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