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汝南县常兴镇一村民因酒后寻衅滋事,并辱骂110接警员和大王庄派出所,被汝南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10日。
当天下午14时许,汝南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报警人牛某的电话称:他在汝南县常兴镇大王庄街东边福气家具店因买东西与人发生纠纷。接警后大王庄派出所民警迅速到达了现场。经调查:家住汝南县常兴镇台子寺村的村民牛某在朱某的家具店买沙发时因质量问题与朱某的妻子万某产生纠纷。朱某酒后回到家具店,用木棍打砸牛某的朋友任某的停在家具店门口的车,将该车辆前挡风玻璃、主驾驶玻璃、倒车镜等多处砸坏。出警民警立即对相关人员进行制作询问笔录。同时考虑朱某酒后情绪比较激动,告知朱某第二天酒醒后主动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当晚19时许,朱某以和妻子打架为由多次用其手机拨打汝南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报警电话110,在民警出警过程中,又多次拨打110报警电话,并对110接警员和大王庄派出所进行辱骂,语言污秽不堪,态度十分恶劣。案发后,汝南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责成督察部门立即启动维权机制,由治安大队民警对此案展开调查。
在事实证据面前,朱某对自己酒后辱骂接警员、辱骂公安机关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汝南县公安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朱某做出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并送汝南县行政拘留所执行。
(汝南县公安局: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