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易馨 尚鸽)一直以来公安机关以打击违法犯罪为主业,近年来,河南省灵宝市公安局勇于探索改革,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力争将每一起侵财类案件的“破案句号”画在追赃挽损之后,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12月1日,领到1万余元现金的灵宝市某金店的店员们捧着一面“人民警察、除恶扬善、破案神速、尽显神威”锦旗走进灵宝市公安局弘农路派出所,喜悦之情难以掩饰:“感谢弘农路派出所的民警为我们挽回损失,人民警察为民排忧解难,我们真是打心底里感谢你们……”
事情还得从10月27日说起,弘农路派出所民警接到某金店店员报警,有人趁其不备偷走价值一万余元的金手镯。副所长鲁增龙立即带队赶赴现场,实地走访周边群众、调取沿线监控视频。在相关警种的密切配合下,专案组分析研判,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卫某某(男,30岁,河南灵宝人)。但此时卫某某已经畏罪潜逃外地,为尽快将其抓捕归案,专案民警从情理、法理的角度做犯罪嫌疑人员家属工作,最终卫某某于11月18日主动到弘农路派出所投案,现已受到法律制裁。
“人抓住了,损失必须追回。”为了帮金店挽回损失,鲁增龙又踏上挽损之路,接连多天继续和嫌疑人家属沟通斡旋,成功帮金店挽回损失,并约定于12月1日将追回的损失返还给金店。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