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人者必自灭
文/ 玉波
昔有智伯好利而愎,常欺人。无故请地于韩康子、魏桓子,韩、魏二子畏,皆割万家之邑于智伯。智伯益骄,又请地于赵襄子。襄子不与。智伯怒,乃向兵于襄子。襄子盟于韩、魏,灭杀智伯,已而三家分智氏之田。
今有摔婴之事,摔婴者,猛士也。猛士驾车来,见停车位之妇携婴睡车所占,即令移婴,妇不肯。已而口角,妇曰:“婴不动,岂敢自举之而摔乎?”猛士怒,鲁而行,即摔之,婴死。妇鄂!士则死刑,方悔,而晚矣!
初,猛士常以强凌弱,人畏,皆敬而远之,而士不知。以为凡事则赢,故为此祸。
前事为恃强凌弱,后事为霸横以为无敌,逞一时之气,然果皆为一死矣。
时受欺,忍之,让之,非人之不报也。为先骄纵之,而后治之也。
古语云:将欲败之,必姑辅之;将欲取之,必姑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