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红刚)11月29日上午,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召开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推进会。


该区创建团结进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及32个社区(村)书记以及获得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出席此次会议。
区委常委、统战部长贾云宣读了《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模范集体代表发言,并现场为创建工作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颁奖,瀍河区区委副书记、区长买允健就该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最后,区委书记陈功就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作了总结讲话。
据了解,近日,国家民委办公厅公布了第四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名单,洛阳市瀍河区是本批次河南省唯一上榜城区。在加快建设现代化民族城区的生动实践中,瀍河区各单位各行业涌现出了一大批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重大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这些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信念坚定、牢记宗旨,奋发进取、甘于奉献、勇于担当,立足本职岗位,在加快建设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繁荣和谐的现代化民族城区进程中作出了积极贡献,以实际行动维护和诠释了民族团结,传递着民族团结正能量。
为彰显他们的先进思想、模范事迹和崇高品质,弘扬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激励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共同做好民族工作,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良好局面,瀍河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授予瀍西街道办事处等15个集体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马玉洁等39名个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珍惜荣誉、不骄不躁,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引导和鼓舞各族干部群众为推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不断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大团结再创佳绩、再立新功。”陈功在会上强调。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