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帅傧)“通过公开听证,有利于进一步厘清案件事实,搭建沟通平台,起到答疑解惑、促进依法行政的作用,也为该案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奠定基础。”县人大代表说。

近日,河南省温县人民检察院对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申请执行张某某行政处罚非诉执行一案举行公开听证,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此次听证会邀请县政法委、县司法局有关领导、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参与听证。


2015年5月,张某某未经批准违规建设洗浴中心,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张某某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复议,又未起诉,也未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义务,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于2019年9月4日向审判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审判机关作出行政裁定,准予执行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所确定罚款。行政裁定书作出后一年多的时间,张某某并未履行交纳罚款义务。经过审查,温县检察院决定启动公开听证程序。
听证会上,经过调查、举证质证、询问当事人、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陈述和辩论;检察官认真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就案件事实依法询问了当事人,并进行耐心的释法说理。张某某表示愿意凑钱交纳罚款,但由于疫情和家庭原因希望能免除滞纳金。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同意免除张某某相应的滞纳金。会后,参会的听证员对案件进行了认真评议,同意双方的和解意见。
受邀的听证员认为: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立足检察职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方面的担当作为。既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促进了案件的沟通和化解,又体现了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的司法理念,实现了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