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峰,男,汉族,1972年生,河南省许昌县人,大学本科,中共党员。2005年10月从部队转业参加公安工作,现任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七交通执勤大队副大队长。参加工作以来,刘军峰同志分别于2000年、2002年、2011年、2015年四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08年8月被许昌市公安局评为抗震救灾优秀共产党员;2010年3月被许昌市公安局评为“双百日整治行动”先进个人;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连续四年被许昌市公安局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8年2月被示范区评为先进个人;2018年3月被许昌市公安局评为优秀民警;2018年3月因工作成绩突出被许昌市人民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2019年4月被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评为酒驾查处能手;2019年被评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表现突出个人;2020年被评为许昌市公安局“身边好人”;2020年2月,被许昌市公安局评为“疫情防控先进个人” ;2020年6月被示范区评为“文明职工”;屡次获得嘉奖。
工作中,刘军峰同志一以贯之,坚持政治理论学习,自觉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打牢夯实思想政治基础,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理论水平;能够自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执勤执法能力,力争做到按照法定依据、法定程序和法定权限认真执法,对严重违法行为进行认真查纠,对轻微违法行为注重做好教育和引导,对道路交通事故能够按照法律规定妥善处理,立足本职工作岗位,有效地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作为党员,他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帮助群众提高遵法守法的自觉性,把工作岗位作为法律法规宣传的窗口,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实践人民警察“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诺言。
加强学习 履职履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着力点”,也是最易触发社会矛盾的“敏感点”,多年的交警工作中,刘军峰同志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交通管理法规,掌握了过硬的侦查技术和业务本领,积累了丰富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经验。工作中,刘军峰同志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做好传帮带,立足岗位,教授同志们业务技能和操作规范;务实重干,实事求是,根据辖区道路的特点及交通设施状况,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2017年10月,刘军峰升任第七执勤大队副大队长,负责路面执勤执法和大队法制工作。可是,他依然是全大队的教科书,活字典,一把尺。无论严冬酷暑,还是昼出夜行,值班与否,同志们在处理事故遇到疑难案件第一时间通知他,他便义无反顾赶到事故现场,边勘查现场边循循善诱,传道受业,对同志们耐心指导,教会大家以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处理各项事务,用实际行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以身作则 率先垂范面对说情,送礼等不良风气,刘军峰同志铁面无私,秉公执法,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抵制诱惑,是组织放心,同志钦佩,群众信任的合格共产党员。在执法办案中,他时刻牢记人民警察职责,坚持严格执法与纠正教育相结合,真正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消除违法行为,不放手,使当事人认识到交通违法的危害性,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有效打击了违法行为的发生。为确保安全教育实效,他坚持“事故实例与教育相结合、换位体验与教育相结合”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真正做到“立警为民,执法秉公”。警情就是命令,涉及群众安危。多年来,闻警而动,雷厉风行,是刘军峰同志人所共知的一贯作风,同志们都亲切的称呼他“雷神”。2014年示范区永昌路发生一起亡人交通事故,事故现场聚集死者家属及附近村民近300人,面对强大的社会舆论和死者家属的哭诉,刘军峰顶住压力,缜密调查,认真分析现场遗留物,经过长达两天两夜的连续工作,事故责任划分认定;2016年8月,在工地炎炎烈日下蹲守8个小时最终将逃逸车主缉拿归案;即便是正在医院输液,他也会拔掉针头赶到事故现场,即便是高温酷暑,他也会蹲点守候,伺机行动,缉拿肇事车主归案;2019年11月3日13时许,刘军峰和家人、同学们一起外出到禹州市鸠山镇张庄村旅游,在下山的过程中听到有人呼救,说是一个中年妇女晕倒在地。他听到后立即赶往晕倒在地的妇女身边,对其家人说我是一名警察,并对其进行施救,经过十几分钟的救治,晕倒的中年妇女慢慢的醒来。其家人千恩万谢,并说家是郏县的,让其留下联系方式,以后表示感谢。刘军峰对其家人说没事,这时警察应该做的,然后交代了几句话后就悄悄的离开了。送迷路的老人回家、送受伤驾驶员去医院、给自燃的汽车灭火......这一个个惊心动魄的故事,对他来说貌似家常便饭,他用实际行动来诠释“警察”这个角色。入警以来,对于总是冲锋一线的刘军峰来说,只有一句话,“这都是一个警察应该做的”。从警15年来,经刘军峰同志办理的案件多达数万起,查处酒醉驾上千起,公正执法,严明纪律,始终保持所办案件零差错,无错案,无上访,无行政复议记录。爱岗敬业 无私奉献刘军峰同志无私奉献,舍小家保大家,一心扑在工作上。由于大队警力不足,刘军峰同志经常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吃饭不照时,睡觉不规律,积劳成疾,沉疴旧病,时时复发,发病时疼得浑身是汗,话都说不出来。犯病期间,医生一再要求他住院治疗,刘军峰同志一句:“单位人太少,工作岗位离不开我”就又投入到工作中去。刘军峰同志克己奉公的同时,对待人民群众始终带有深厚的感情,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只要人民群众需要办的事情,他总是乐此不疲,竭尽全力。疫情不止 交警不退年末岁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来势汹汹,席卷全国。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刘军峰同志始终冲在一线,坚守一线,战斗一线。自1月24日(腊月三十)起,他匆匆安抚了妻子和孩子,第一时间返回工作岗位。日夜坚守在疫情防控的第一线,放弃了与家人团聚的时光,全力投入到阻击疫情一线,作为一名公安干警和26年党龄的老党员,他带头履职尽责,作为父亲,他却心怀愧疚。但是他明白,作为党的干部,只有“大家”安定,小家才能幸福。工作中他身先士卒,冲在一线,积极响应上级号召,争当执行防控疫情措施的表率;每日在户外执勤,他总是提醒督促大队干警做好日常防护,全力保障执勤人员身体健康安全;坚持每天带领执勤人员在辖区内不间断巡逻、处置交通问题,保障辖区道路畅通,始终坚守维护辖区稳定、路畅人安的第一线,勇挑重担、冲锋在前,严守纪律、服务辖区群众;疫情期间他还主动负责对接示范区管委会疫情指挥部的信息协查工作,帮助镇办、社区民警协查湖北返乡车辆的去向;先后多次带头捐款和捐献特殊党费,全力以赴助力示范区打赢疫情防疫攻坚战。2月5日,刘军峰同志被许昌市公安局评为“疫情防控先进个人”。并被人民日报、和谐法制报、交警支队公众号、学习强国等媒体宣传报道。新型冠状病毒来势汹汹,牵动人心,刘军峰同志不畏艰险,冲锋在前,舍小家为大家,不怕辛苦,不怕危险,敢于担当履职,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激励着广大干警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旺盛的斗志、必胜的信念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刘军峰同志的不懈努力和工作成效得到了大家广泛认可,但面对成绩和荣誉,他没有骄傲自满,而是以更饱满的工作热情,全身心地投入到新的工作中去,以实际行动报答党和人民的培养和教育,以更扎实的工作态度,更务实的工作作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践行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铮铮誓言。编辑 寇明亮 责任编辑 王成勇 供稿单位 许昌市交警支队宣传科 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