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解记忆
一一过往的历史
作者 苗广生
(二)
建国以后,中国工业百废待兴,森林工业也进行了大开发和大调整。企业也多次易名,多次变更隶属关系。一九五二年三月,南岔第一制材厂,南岔第二制材厂确定为东北人民政府森工总局直属厂。一九五三年五月,东北局决定将两厂合并命名:东北制材工业第六十三厂,隶属该局直管。一九五七年底,中央政府撤消东北制材工业管局,将南岔第一制材厂,南岔第二制材厂移交伊春林管局管辖。
一九五八年初,根据国家计委(58)计重顾字39号文件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成立南岔水解厂筹备处,国家投资1200万元人民币,第一批建设项目为:水解,制材,酵母,木素板。同时配套项目机修与电站两个车间。同年十月,黑龙江省松花江林管局松林干字第93号文件批准,将南岔第二制材厂和水解厂筹备处合并更名为:南岔木材综合加工厂。一九五九年六月,伊春林管局决定,将南岔第一制材厂更名为:南岔第一木材综合加工厂,又将南岔木材综合加工厂更名为:南岔第二木材综合加工厂。一九六0年三月,将两个木材综合加工厂合并,更名为:南岔木材综合加工水解厂。一九六一年上半年,伊春林管局将南岔木材综合加工水解厂,交给黑龙江省林业厅管辖。
一九六二年二月,根据省林业厅(62)林办字第328号文件批复,将南岔木材综合加工水解厂更名为:黑龙江省南岔木材水解厂。一九六三年一月,黑龙江省南岔木材水解厂与黑龙江省南岔林业机械厂合并更名为:国营南岔木材加工水解联合厂。一九六五年又将国营南岔木材加工水解联合厂,交伊春林管局领导。一九六七年,在文化大革命进行中,经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了伊春市木材水解厂革命委员会。一九七二年四月,根据伊春地区革命委员会(72)73号文件通知精神,将黑龙江省伊春市木材水解厂更名为:黑龙江省南岔木材水解厂,沿用至今。
南岔木材水解厂为国家的经济建设,为中国林业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一九八五年企业首次实现利润超千万(元),被省政府授予“六好企业”“省级文明单位”称号。一九八0年至一九八五年,累计实现利润6200多万元,成为伊春市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约占全市的四分之一。一九九二年企业晋级为国家一级企业。
水解厂在抗美援朝时期,支援前线作战,发送军事用材5千多立方米;为北京建设人民大会堂,提供优质规格材3万多立方米;为抗美援越斗争,发去成品材700多立方米;为唐山大地震灾害救援与重建家园,提供3千多立方米成材。每一次重大事件,重要时期,只要国家,省市政府一声令下,水解厂党政领导与全厂职工,都会积极响应号召,不辱使命,毫不迟疑地坚决完成任务。充分彰显了水解人“不畏艰难,勤奋苦干,敢打硬拼,争先创优"的水解厂精神。
2020年11月10日于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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