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酒文化》
作者/佚名
编辑/洛阳四绝
河南人不但善饮,而且善劝,其劝酒的水准达到了一种艺术的高度。不讳地说,河南人的劝酒已骎骎(读音qīn qīn,意思是形容马跑得很快的样子。)乎形成一套精致且精湛的技艺了。这种技艺只有亲临河南并亲炙其味的人,才能窥其纤毫,并叹为观止。
首先,河南人的劝酒浸染着一股艺术的气质与善良的霸气。有板有眼,循循善诱,没有丝毫讨价还价的余地,恍如软刀子杀人,于温馨之间,让人酩酊大醉。而且,其敬酒每一杯都有每一杯的说法,每一种说法都有一套论证,人情世故,天文地理,深文周纳,无所不包,对被敬者构成了强大的论证,让人觉得不满饮此杯,简直枉披人皮矣。每次端杯,都先要充分论证满饮的意义,每一杯都有每一杯的理由,引经据典,勾古稽今,让人有一种醍醐灌顶般的文化享受。这种劝酒的艺术与一些地方动辄“不喝此杯,便是看不起兄弟”之类的做法,自是另出机杼棋高一着矣。尤其可爱的是,劝到高潮时,还能即兴背一首情诗助兴,声与情并茂焉,其情之真意之切,让人觉得不喝此杯简直有愧列祖列宗,即便手里端的是断肠、散鹤顶红,也决不皱眉。
河南人喝酒的规则,有一种属地主义的色彩。无论是席位的安排,敬酒的顺序,动箸之先后,都有一套细致的规矩。这些规矩皆是属地法,解释权都归主人,上海的习惯法自不能适用。外地人在河南的酒桌上动辄得咎,犯规不断,而每次犯规,都有相应的“惩罚”,端的叫天天不应,只好认罪伏法,推杯换盏,以致醉卧沙场。上菜也有说道,一般应该放到主宾位置。尤其上鱼,这鱼头酒是必须喝的。主宾未动,其他人是断然不能动鱼的。这就是河南人喝酒的“霸道”。众所周知,法理学上有个推定,即所有人都被预设知晓法律之全部内容,故而不承认所谓“不知者不为罪”之说。河南人喝酒的规矩,似乎也有如是之效力。所谓不知晓当地饮酒习惯的说法,在那里是没有抗辩之效力。
而且,河南人喝酒有一种严格的程序主义的色彩。每次敬酒与被敬,都有着具体而微的程序,有板有眼,敬者与被敬者都深谙其味,行动如仪。这种仪式背后隐藏着深厚的礼俗文化,古朴凝重,令人肃然起敬,其做派巍巍然有古风。有的向每个人敬酒时,一定要与之攀谈几句,内容因人而宜,一丝不苟,诚挚澹定,有文雅之风。这种做派让人觉得不满饮此杯实在罪孽深重,于是个个三仰其脖,喝得面如桃花不吐人言。在我看来,这种精致的程序似乎又是一个“陷阱”了:开席之际,先共饮三杯。三轮轰炸下来,酒量不佳的便开始目光游移脸上做可爱状了。接下来便是东道主挨个敬,敬酒动辄三杯。这道程序完毕,菜鸟们自是神智模糊东倒西歪了。不消下道程序,个个便如斯诺克桌上的色球,被人笃定地收拾。
在河南人的酒桌上,白酒好像已经成为桌子的一部分。即便入席前主人信誓旦旦地表示不喝白酒,只是意思意思。但一旦酒席摆上,白酒照旧巍然矗立,让人触目惊心。河南白酒性极烈,即便是好酒佳酿,入口亦不醇,一杯下肚,恍如生吞下一块木炭,腹中如灼,一时龇牙咧嘴,五官挪移。每当走进酒店,看到热情好客的主人,我们在深切感激之余,总要胆战心惊,有一种“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之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