艰辛举报历程(2020年上半年片断)------- 问 监督者由谁来监督(续)
做为一名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纪委曾经的一线办案人员(组织任命案管室主任,原区纪委书记郭某某让我干检查室主任的工作,并且告诉我已任命我为检查室主任,办案多年),在不知自己犯了什么错误的情况下(有关领导只是口头说过一些所谓的原因,并且不给书面材料,但都被我用事实证明推翻,可以请社会、舆论监督。需要说明的是2016年11月至今我一直在实名举报原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纪委书记郭某某的相关问题包括新问题。)被强行免职、调离,从2019年3月至今无人管(一直在举报)!!!
•2020年3月23日:找罗某某(时任铁西区纪委书记)就2019年6月铁西区纪委找我到审查中心谈话(连续两天)做笔录,要求得到调查结果及想知到我被免职、调离的原因及依据,请求得到书面材料(2019年6月至今就以上事项一直在找罗某某)。罗某某一直未给答复。罗某某提出:1、组织在调整干部问题上有权力不征求干部······不需要干部······(咨询明白人:想知到我被免职、调离的原因及依据,请求得到书面材料对不对);2、说我发布不实材料(2016年11月至今无人找我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反馈结果,凭什么说不实了,不管以后调查结果如何,在无人找我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反馈结果的情况下就单方面下定义说我说的不实,就此情况算不算诬陷。我的举报不调查,反过来说我诬陷,天下之大无奇不有);3、让我出去、不接待(没有办法我录像取证,当我录像又不提让我出去、不接待。反而提出要想谈就关闭录像。如此反复!!!)4、罗某某提出我被免职、调离的原因区委书记、区组织部长已告诉我了(有关领导只是口头说过一些所谓的原因,并且不给书面材料,但都被我用事实证明推翻,可以请社会、舆论监督。(因头部受过伤,同时时间太长录像中我所说的以前的事在不影响主要事实上,细节上现在回忆起来不太感较真,如果对方提出疑问我愿随时解答)
•2020年3月24日上午,找罗某某(时任铁西区纪委书记),还是让我出去,谈话最后无结果。
•2020年3月24日下午,我想见区委李书记,区委办请示后让我第二天中午去。
•2020年3月25日中午12:10,到区委办被告知区委李书记有事刚走,我将电话、姓名及想要谈的主要问题留下,区委办向区委书记汇报后会打电话告知我。
•2020年3月25日下午,区委办来电,区委书记见我。书记告知:
对我的免职、调离“都请示过了市委、市组织部、市纪委”。(咨询一下:是市里决定区管干部的任免吗?算不算插手······?通过市委、市纪委、市组织部给我免职、调离就可以不让我知道被免职、调离的原因及依据吗?就不能得到书面材料吗?2016年11月至今就我反映的问题无人找我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反馈结果。具我所知打人者郭某某打人后就打人事件未接受任何惩罚,反而受害人我被免职、调离、到审查中心谈话可怕不可怕?并且我被免职、调离、到审查中心谈话未得到任何书面材料吓人不吓人?);
免职、调离的原因是“认为你不适合在监委从事这项工作”、“不适合的主要原因你根郭发辉的斗殴、纠纷来的”、“做为党员、做为国家公务人员在单位与领导发生治安事件,这个影响不仅市里知道,省里知道”、“网上发布前面的事,包括......”(只想问问:我的责任在哪?谁调查的、谁认定的,当事人我怎么不知道?市里、省里知道怎么了?请求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怎么了?试问言论不可自由?是群众言论不可自由?公民不可言论自由?还是党员不可言论自由?试问领导干部不能接受群众监督吗?是怕群众监督还是怕更大领导的关注?2016年11月至今就我反映的新问题、老问题也有新证据无人找我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反馈结果。具我所知打人者郭某某打人后就打人事件未接受任何惩罚,反而受害人我被免职、调离、到审查中心谈话。铁西区委、区纪委自已查自己,找我到审查中心谈话做笔录,可至今无结论。就此情况算不算诬陷?算不算打击报复?整件事的主要责任人是谁,为什么不处理?);
2019年6月铁西区纪委找我到审查中心谈话(做笔录)是他区委书记让的。(再问问:我反映的是区委班子相关责任人的问题,包括他本人及时任区纪委书记,区委书记可以这么做么吗?这算不算打击报复?插手办案?区纪委书记应该配合吗?区纪委书记的职责是什么······?区纪委算不算越权?至今区纪委不出调查结果可以吗?)。
“你就是没有这些事,组织上认为你在这个岗位上不适合仍然可以调整你”(弱弱的问一下:公务员法等相关党纪法规执不执行?做为一名纪检干部,办案多年,并且不是纪委班子成员,在不知被免职、调离的原因及依据的情况下被免职、调离可以不?还不能得到书面材料可以不?您的一句不适合,造成我的多少心酸与坎坷?做为一名纪委曾经的一线办案人员我更是心寒、胆颤!!!难道杀我这只“鸡”是有什么目的?他说过“你怎么地,你是要在铁西树个旗、立个标杆”,到底是谁要树旗立杆?是谁要打破党纪法规的束缚?)
当我进行解释和自辩,又说“你是抵触”、“我不想陈糠子烂谷子”、“跟郭某某谁对谁错我们不追究”、“你的思想经过这么长时间,给你时间空间,还没有转变”、“你要放下”、“你怎么地,你是要在铁西树个旗、立个标杆”、“罗XX(时任铁西区纪委书记)找你麻烦了吗?开玩笑!罗某XX要想找你麻烦你都不是现在这么麻烦!”、“我们的决定端到那都能见阳光”、“别谈了,你态度不端正,以前那些事,希望你开放胸怀,把问题放下”。(想说的是:是我一直在要求社会、舆论监督,我被免职、调离,不多说了,相信看过后谁都能看出点什么!)此次谈话仍然未取得任何书面材料。
•2020年3月25日下班之前,找罗某某(时任铁西区纪委书记),还是让我出去、不接待(没有办法我再次录像取证,当我录像又不提让我出去、不接待)。谈话最后还是无结果。
•2020年4月20日早上,找罗某某(时任铁西区纪委书记),谈话最后无结果。罗某某在后二楼10点有会议,其9点10分就终止与我谈话去开会(一个纪委书记宁可提前50分钟到会场干坐着,也不想解决问题,这是不是推诿、扯皮?)。
•2020年4月20日,找当时的区委书记,区委办工作人员未约到时间。
•2020年4月21日,区委办工作人员来电(来电号码8528910),告知我:区委书记这个月没有时间,下个月找时间见我。
•2020年5月28日,市里来了几个领导(应该是市纪委或市组织部的领导)对区纪委有关领导考核,我不知道要考核的是谁(问也没人告诉)。本着对党组织负责的态度,防止带病提拔。响应党的号召,我找到市里下来考核的领导,想反应问题,市里下来考核的领导说出以下话:“反应问题不受理”“反应问题不可以”“我不受理信访举报”“信访渠道反应”“不是征求意见范围内”“你是哪个部门的”。当我追问:考核提拔谁我反应一下可以吗?有严重的问题我反应可以不?我得到的回答是:“不可以。你可以通过正常的信访渠道反应,不是在我这反应”。想知道考核的目的是只听想要听到的?对反应的问题不受理,那还考核什么?考核的意义在哪里?“不是征求意见范围内”,难道有问题只能是指定的人反应才可以?其他人反应不行?另,案件线索的来源只能是信访渠道?各级领导收到并批示的案件线索不合规?真是醉了,怎么象是......。可能是我孤陋寡闻,我要加强学习,争取早日赶上领导的脚步。
•2020年5月29日,5月最后一个工作日,说好的5月份找时间见我怎么没有动静!!!
•2020年6月1日10:45左右,到三楼组织部送表,在三楼电梯口遇到区委办工作人员,我问区委书记见我的事。回答我,区委书记刚下楼走了,5月份书记太忙。我麻烦他给我尽快约书记见面,他答应了。
•2020年6月19日,传言罗某某要调走了。市里来领导不知要考核谁(我将补充的举报材料上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