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蕊 黑留强)11月9日下午,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潭头中队在辖区执勤巡逻时,发现三名学生驾驶摩托车上路,随后立即将三名学生控制,进行现场批评教育。
在县近年来,伴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摩托车因简单方便,经济实惠,在我国乡镇、农村的发展,农村孩子学校离家远,部分学生会开摩托车上学成为学校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家家户户都有几台摩托车,摩托车成了家长们日常生活的交通工具。然而,由于学生、家长没有固定的交通安全意识,没有深刻认识到学生骑摩托车的严重危害性,使得越来越多的学生选择摩托车作为交通工具。据有关资料反映,近年来,学生违章驾驶摩托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屡屡发生,没有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和理念,违法驾驶摩托车违章行驶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未成年人骑摩托车、电动车上学是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中学生一般都没有十八周岁,没有驾照,他们绝大多数不戴安全头盔,骑车速度也比较快。因此特别提醒家长: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在上学放学回家途中,不要让学生骑摩托车、电动车上学。周六周日是学校安全管理的盲区,家长要切实履行学生监管责任,任何学生均不得骑乘摩托车在外“兜风。”
学生因违法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将由家长完全负责。同时,请家长们密切家校联系,时刻关注子女身心、学习、人格等全面发展。
【责任编辑 赵萌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