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山西省因临汾襄汾“8.29”农村饭店重大事故、太原“10.1”景区冰雕馆重大火灾事故,遭国务院安委会约谈,要求山西省在安全生产上,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强化忧患意识、底线思维,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随之,山西省包括省长在内的多名省长,在全省开始督察安全问题,要求严查安全问题。
然而,近日接到举报称,2020年8月5日,山西寿阳县潞阳公司祥升煤业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并且至今事故被瞒报,当地职能部门没有就此作出调查。
据举报人称,2020年8月5日7时,潞阳公司祥升煤业因电缆脱落致使一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矿方并没有及时向当地政府上报,而蓄意瞒报事故。并且与死者家属进行了长达半个月的谈判,最终以280万的高额赔偿结束此事。
经调查了解,一位知情矿工称,死者是在祥生煤业井下欧正项目部(浙江欧正建设有限公司长治分公司)维修巷道时,挂在煤巷道墙壁上的电缆忽然脱落甩到正在作业的死者身上,巨大的电压把他打到墙上,同班矿工说把脑袋砸进墙里面20公分,现场非常残忍。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事故发生后矿方并没有把死者送往寿阳县人民医院进行继续抢救,也没有往省城太原医院送人及时抢救,而是舍近求远送往遥远的临汾市洪洞人民医院,结果在路上人就没了。

随后,媒体向寿阳县应急管理局反映,结果该局不但不调查,而是让媒体联系该矿安全部长王金亮给回复调查结果,之所以这样回复媒体,是因为寿阳县应急管理局的分管领导让这么做。
那么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缘何在接到举报不予调查事故真相,而是让煤矿给予回复呢?是否该局分管领导涉嫌包庇呢?(有微信聊天记录)
据资料显示,祥升煤业位于寿阳县解愁乡石门村,是潞安集团潞阳公司下属子公司,年生产能力90万吨,综采3号、6号等煤层。

(国企杂志报道内容之图)
据《国企》杂志报道,2019年8月记者调查获知,祥升煤业向厂区附近的河道和林区排污,而且是晚上偷拍污,白天不敢排,周围的林区被染成了煤黑色。不仅如此,该煤业还在东光村倾倒煤矸石,裸露的煤矸石随意倾倒,运输的车辆也未经苫盖,对当地环境造成巨大污染。
但是对此,媒体并未收到任何的查处结果。
经过《企查查》查询得知,从2017年开始山西潞阳祥升煤业曾因环境污染遭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寿阳分局(原寿阳县环境保护局)多次处罚,但是一路违法一路被处罚。
2020年1月,因偷税漏税被国家税务总局晋中市税务局稽查局处罚,罚款696093.35元。
还有一项显示经营异常,2018年7月6日,祥升煤业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固然经营异常,遭到处罚,但是在此期间仍然在大肆生产。
令人惊奇的是,祥升煤业在2020年7月6日,被山西寿阳县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2020年9月1日被山西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共执行10341468元。
按照《刑法》。关于安全生产事故追究,其中有个单独的罪名叫:不报、谎报事故罪。按照该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恶意瞒报事故,蓄意瞒报事故,明明已经触犯刑法,但是为了经济利益,煤矿宁愿铤而走险。
但是令人质疑的是,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竟然并未进行查处,寿阳潞阳公司祥升煤业如今更是如火如荼的违法生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作为地方政府以及职能部门应该严肃查处这种不法企业,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而不是对其违法行为不闻不问,任其继续,那么当地政府明显涉嫌不作为,涉嫌渎职。
因此,我们希望山西寿阳县政府及职能部门,做好有效的监管和切实的整顿,而不是任其发展,更不能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道路,让这种违法企业大行其道,违法继续。
对于事态的发展,我们将持续关注与跟踪报道。来源;记者帮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