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诗艺有声文学投稿须知
(简称:中艺之声)

1.作品必须适合朗读或有声语言文学要求。
2.作品必须是原创首发,不得一稿多投。
3.作品必须经过审核通过之后才能在主播群发布。
4.作者不得私自发给主播作品,主播诵读作品必须在主播群认领。
5.作者因作品等原因,确须邀请主播的,必须经过领导批示后发布到主播群。
6.任何作品,必须经过音频审核。审核通过了方可上传编辑制作,审核没通过,不得发表。
以上须知,请作者和主播谨记。
注:作者投到有声平台的作品,三日内如果没有主播领读,就交由主编配乐编辑发表。本须知解释权归《中华诗艺社有声文学》所有。
投稿邮箱:779828550@qq.com
投稿微信:熟米(先会),宜昌文学
中华诗艺社管理小组
社长张耀光
2020年10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