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东城区自实行河长制以来,建立了区、乡、村三级河长制工作格局,通过依托河长制平台,实行三级管理责任制。其中,区党工委书记担任区第一总河长,区管委会主任担任总河长,5名副县级干部担任县级河长,统筹清潩河、饮马河等6条河流的管护,兼顾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另外,设立乡级河长8名、村级河长37名,以及若干巡查员、民间河长,坚持日常巡查。截至目前,7名县级河长累计巡河58次,乡级河湖长累计巡河570次,村级河湖长累计巡河8036次,全区上下强力推进河湖突出问题整治,加强长效管护,为河湖编织了一道道保护网。
来源:许昌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