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圣人的从俗
文/罗森
宋朝的宋宗元所著的《正经》里有一则故事很有意思。
说的是鲁国法律规定,鲁国女子在诸侯国作了别人的臣妾,鲁人有能赎回者,可得鲁国的酬金。可“子贡赎鲁人珩诸侯,而让其金”,按说子贡这种“喻于义”的作法应该受到鲁国君民的一致褒奖和崇敬才是。可圣人孔子却不以为然。他说:
赐失之矣。夫圣人之举事,可以移风易俗,而士教道可施于百姓,非独适己之行也。
意思是说,子贡这样作是错误的,圣人作事可以起到移风易俗的作用,懂得的道理是为了让百姓明白和遵守,而不仅仅是用于自娱的。看来孔子是赞成圣人应暴露出自己俗人身份的。

事实上圣人也只有暴露出自己和百姓“同”的一面,方才具有精神偶象的,民俗意义上的普化性和亲和性。
孔子接着说:
今鲁国富者寡,而贫者多,取其金,则无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
孔子的意思是,子贡如果收了酬金,对他个人的品德行为并没有什么损害。鲁国现有的状况是,富人少穷人多,穷人对这种酬金是看重的,如果以子贡的名望能够收下酬金,则会以精神偶象的导向作用证明这种作为是对的,是可取的,进而形成民俗意义上的道德普化能量。
是啊!尘世为人,生存的动力和激情都是在趋利的前题下而存在的。
文后道:“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
看来子路没有作无名英雄,救了落水者,对于酬金他是欣然领受,而且酬谢的是一头牛。这报酬够大了吧!孔子对子路的行为会有什么反应呢?孔子会不会责备子路的“小人喻于利”呢?结果恰恰相反。孔子知道后很高兴。
孔子喜曰:鲁人必多救溺者也!

这个故事,让我们看见了今天的道德理想,与现实人的精神操守之间存在着的一些矛盾的盲点,以及普化障碍上的边缘真空。值得细细思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