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高铎)爱玩是孩子的天性,13岁的女孩小静(化名)特别喜欢玩手机,经常玩网络游戏,还试着上网交友,父母对此也没太在意。8月16日晚,她通过手机微信“探探”小程序认识一个自称“郭某”的“哥哥”,微信昵称叫“没有名字的人”,她感觉这个“哥哥”很会关心人,聊过几天后,在对方的要求下,涉世未深的小静将自己的裸照发给郭某,并将自已的电话及个人信息也告诉了他,聊天结束后她将微信信息删除、将“郭某”拉黑。8月23日,自称“郭某”的大哥哥打电话对其进行威胁,要求重新添加他为好友,否则将之前她发的裸照及视频发给其父母、朋友、同学,并要求小高继续发送裸照,要她裸聊,指定见面地点要和她见面。小静心生恐惧,情绪崩溃,在难以承受的心理压力下,将事情始末告知父母。9月1日下午16时,小静父亲带着她来到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公安局铁门派出所报警。

由于这起案件受害人系未成年少女,铁门派出所所长刘智源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民警了解相关情况,但小静与“郭某”仅在网络上联系过,对其他有关信息一无所知。为避免小静身心再次受到伤害,影响今后的生活及心理健康,民警按照她提供的两人约定见面地点,进行巡逻盘查、蹲点守候。时间一分一秒过去,18时25分,民警发现一形迹可疑男子,立即盘查,该男手机界面还停留在与小静的聊天当中,此人正是“郭某”。经调查,“郭某”本名叫邓某某(男、25岁、新安铁门人),“郭某”系自已编的假名,讯问中该对自已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
民警提醒:网络是把双刃剑,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网络风险也无处不在,特别是未成年人缺乏辨识能力,极易在网络中上当受骗。各位家长和老师应当正确引导孩子辨识隐藏于网络背后的犯罪行为,积极引导孩子正确认识互联网。同时,也提醒广大未成年人,网络具有虚拟性,不能在网络上随意透露个人信息,也不能在网络上轻易交友,更不能随意和网友见面,这样很容易将自已置于危险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