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好诗作家协会章程·2020-2021年发展新会员中国好诗作家协会,是积极拥护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由来自中国大陆、港澳台地区、海外各国各地区热爱汉语文学艺术并长期从事汉语文学艺术创作、研究、编辑、发展工作的广大作家、诗人、评论家、编辑人员自愿自发组成的非盈利性文学团体。旨在推动新时期文学艺术繁荣发展,促进世界各地文艺工作者以汉语文学为研究讨核心更好地交流互动。
1932年创刊于上海的《现代》杂志及由此形成的现代诗派是由当时的新月派和象征派演变而来,代表诗人有戴望舒、卞之琳等。1932年《现代》杂志在上海创刊成为现代派诗人发表作品的重要阵地,最早提出“现代派” 概念的是当时的批评家孙作云,他于1935年发表了《论“现代派”诗》一文。
现代派一方面追求“纯诗”的艺术观,一方面在表现形式上多用象征、隐喻、暗示构成诗的意境。
现代派诗人中风格较为独特的是卞之琳、何其芳、李广田,1936年他们三人出版了合集《汉园集》,被称作“汉园三诗人”。
代表作家:戴望舒、卞之琳、何其芳、李广田、金克木、冯文炳、林庚、李白凤、苏金伞、冯至、纪弦、辛笛、徐迟、南星
我们秉承早期现代诗派前辈们优良诗学传统加以改进、融入更多贴近当下语境的新元素及当代诗歌语言特质和革新的表现方式,兼顾吸收提纯西方现代诗派的精髓结合本民族语言文化特色创复新《现代》杂志并改名称为《中国好诗》杂志同时确立诗刊的新现代性,并提取刊物名称作为协会名称。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中国好诗作家协会
英文名称:China Association of Good Poets
港澳台地区通用名称:中華好詩作家協會
注册号:69616422-000-07-19-9
注册地:中国
总部:北京
第二条 中国好诗作家协会,是中国大陆、港澳台地区和海外热爱汉语文学热衷汉语文学创作的作家诗人自愿结合的国际性文学团体
第三条 中国好诗作家协会秉承“传承、创新、高远、关注”的发展理念
第四条 中国好诗作家协会一切活动开展,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
第四条:会刊《中国好诗》,暂定季刊。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最高管理机构:中国好诗作家协会总理事会
第六条 协会总理事会设名誉主席1人,主席1人、执行主席1人、执行副主席3人、副主席6人(适当调整),由总理事会选举产生或罢免。
主席权力:总理事会组建、总理事会会议发起,对总理事会、理事会表决、选举和罢免结果的审批、重大事宜决策等。
第七条 组织结构·职能分配
总理事会—艺术家委员会(兼顾问)—秘书处(兼财务)—理事会—散文、小说、诗歌创作委员会——策划部——出版部—创作部—创作基地
总理事会:
讨论、执行协会最高决策,主席、执行主席、执行副主席、副主席的选举与罢免,各省分会主席、副主席的选举与罢免
艺术家委员会:本会建设性发展策略的研究、分析与建议,行使本会顾问职能
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5名。秘书处执行总理事会各项决议,对总理事会以下各部门行使职权:传达总理事会工作指示精神、年度常委会的召开、协会活动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拟定、财务统筹预算、协会阶段性工作的汇总与定位、理事会的组建等
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6名、理事5名(可适当调整)。由协会理事会成员、各专业创作委员会主任、各省分会主席副主席、会员代表构成,理事会职权:
听取、总结、汇报会员建议修改完善本会章程条款、参与协会整体构建与运营、对总理事会决策的协商、附议:总理事会关于协会日常发展的决策在未得到理事会成员半数以上的表决通过结果时需重新决议。
协会会员的吸收、协会网站会刊、协会活动的选址、协会活动承办方冠名单位的寻求及组织策划。
散文、小说、诗歌专业创作委员会:散文专业创作委员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5名,小说专业创作委员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5名,诗歌专业创作委员会设主席1名、主席5名,专业委员会主席行使专业领域创作与发展策略的研究、教辅、拟定与实施。
策划部:协会、协会网站、刊物图书、赛事活动、采风诗会笔会、座谈交流会、作品发布会等协会整体发展的策划、运营、组织、构建。
设策划总监1人,总监助理5人、策划50人
创作部:协会、协会网站、协会刊物、赛事活动的作者创作基地及重要稿源
创作基地:协会将对活动的承办单位、冠名单位授牌“中国好诗作家协会XXX创作基地,成为永久性文化合作伙伴
第八条 协会会议
(一)总理事会成员会议每两个月举办一次。由主席发起讨论和拟定协会发展的各项重大决策。
(二)中国好诗作家协会理事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每年举办一届,由秘书处发起。会议大致内容:
讨论总结协会全年工作,审议修改协会章程条款,拟定协会下一步战略发展布局,讨论关于协会网站的发展和刊物的出版、活动承办方的寻求,线下活动的创新,选举和罢免理事长、执行理事、副理事长并报请总理事会批准。理事会议期间各项工作方案的最终通过,必须获得理事会议到场成员的半数以上投票表决通过
(三)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会员选举产生特定区域代表进入理事会,理事职责范围内参与到协会的相关建设中
会员代表大会每两年举办一次,由各省分会主席发起。
附则:
(一)本会执行主席、执行副主席、副主席、各专业创作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执行理事、理事、副理事长、各省主席副主席:需成为本会永久性会员才可正式向总理事会发出申请,经综合考核获得批准方可正式办理入职手续。
(二)执行主席、执行副主席、副主席、各专业创作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执行理事、理事、副理事长、各省主席副主席任期三年为一届
第三章 发展目标
(一)秉持传承发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理念,团结各文学流派作家诗人推动文学及文学理论的创作、发展、研讨、交流和创新
(二)创建本会中国好诗作家协会官网网站、编辑《中国好诗》杂志、发掘和培养更多文学新星
(三)设立重点奖项表彰和鼓励优秀作家诗人
(四)繁荣文学促进中外文学交流互动
第四章 会员条例
(一)拥护和遵守本会章程各条款
(二)自愿加入本会、服从协会各项管理,
(三)申请人员需从事文学创作2年以上,在省级以上图书期刊等出版物发表作品不低于20篇(首),在国家工信部备案的正规影响力网站发表作品不低于100篇(首)、单篇点击率不低于1000,获得过全国性文学大赛重要奖项不低于3个.
(四)中国境内省级以上作协会员、各大网站当红作家诗人、出版过专著者可优先加入。
(五)会员必须人品与文品均优秀、人品在先。
(一)持会员证为拥护和遵守协会章程各条款自愿加入的正式会员(二)会员未经协会书面批准不得以协会名义从事任何活动。会员不得从事反动、分裂、暴恐、诈骗、黄赌毒、攻击、迷信、宗教、涉及港澳台时局的非官方言行和与官方对抗的过激言论、不得泄露国家和军事机密等一切违反国家法制法规和人道主义的行为,不得以协会名义擅自聚集,违反上述条款将予以清退本会并在网站公布处理结果、一切后果自行承担。(一)加理事会微信a18115059986索要入会申请登记表,填好各项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协会邮箱,并附发送作品10首+简介+近照1张—等待理事会审批一般审批期限为30天,通过审批正式吸收将通过该邮箱通知。不吸收则不回复。(三)加入三个月后由距离会员户籍地最近的分会寄发会员证书
协会邮箱:2128214497@qq.com邮件注明“申请会员”
或联系总理事会微信直接提交申请表格:zhongguohaoshi666
(一)会员代表的选举产生、本会制度和发展政策的批评权、建议权(二)优先参加本会活动。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在会刊发表作品的优先权、在本会编辑的图书发表作品的优先权(三)会员有获得本会出版中心以成本价帮助出版专著的优先权(四)时机成熟协会将以国家级出版社书号出版会员年度诗歌选本
(一)、积极宣传本会、维护本会利益,积极参与协会主办的相关活动,并经常性向理事会提交原创作品以供推广。
(二)、按时缴纳会员费(每两年交一次),每两年需把会员证寄回分会年审
(三)、始终与协会保持一致,得到理事会批准后有义务替协会发展新会员。
资金用于协会会刊出版、网站建设、协会外务支出和日常运作去除上述费用所增值部分循环进入协会发展储备资金,不用于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