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储涛)为全面掌握全市合同诈骗刑事案件办理情况,强化合同诈骗罪刑事案件规范办理,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9月9日至11日,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在宜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全市检察机关合同诈骗犯罪案件专项评査,对全市合同诈案件进行全面研判。

全市经济犯罪检察部门主任、员额检察官组成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参加评査活动,各单位分管副检察长参加经济犯罪检察业务分析讲评会。市检察院专职检委秦波军参加此次专项活动。

此次专项评査活动从全市近三年来办理的合同诈骗案件中抽取疑难案件22件,其中包括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案件。与会人员依据案件相关法律、“两高”司法解释、《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和《洛阳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査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版)》等对案件的实体、程序、文书问题进行交叉互评。

洛阳市西工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焦晓雷以《合同诈骗案件办理中的争议问题及风险点》为题进行专题授课。焦晓雷结合其所办案件,从合同诈骗的特点、历史沿革、量刑、与普通诈骗、合同纠纷的区分等方面,为全体参会人员上了生动、详实的一课,对合同诈骗案件提供了针对性的办理思路。

市检察院四部员额检察官祁珊珊对2017年至2019年全市合同诈骗案件办理情况进行通报。

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卢艳玲对全市1月至8月经济金融犯罪检察业务数据进行分析,并从抓重点、补短板方面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秦波军总结了此次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全市经济犯罪检察工作进行部署。一是主动适应形势变化,积极转变司法办案理念;二是依法严格履行职责,确保经济犯罪案件质量;三是围绕经济社会大局,积极抓好抓实重点工作;四是以党建工作为统领,推进经济犯罪检察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