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贾红志,笔名,菜鸟书虫,出生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是江苏苏北农村的一名农民。从事过很多职业,摆过路边摊,做过焊工、驾驶员,在工地搬过砖,到现在还没有一份固定的职业。作者有一个文学梦,从小就喜欢读书、写作。在夜晚空闲的时间从事小说、诗歌、散文的创作。我觉得,我所有的经历都是他创作的源泉,写出好作品,成为读者喜欢的写作者是我今生最大的追求。


终身的遗憾
作者 贾红志

李林从法院走出来,脸上带着愤怒,他发誓以后再也不做好事,即使是看到邻居的孩子掉在了河里,他也绝不会再去救。法院判他赔付老人医药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共计六万八千元。又因为这件事的关系,他的父亲因为没有得到及时的救治死了,这是他终身的遗憾,是他一辈子走不出的痛苦的深渊。
这是三年前的事了,李林刚刚下班回家,他骑着新买的125型踏板摩托车行驶在城东大道上,远远的就看到了一个人躺在马路的中央,一辆二八大杠自行车就倒在这个人的身旁,一看就知道是从自行车上摔下来躺在地上的。等他的摩托车行驶到这个人的身边时,他放慢了车速发现这个躺在地上的人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人,年纪大约七十岁左右,头发已经花白,躺在地上正痛苦地呻吟。他本想不管这件闲事,因为他经常看到电视新闻报道里说有人扶起摔倒的老人被老人或老人的家人讹诈的事,所以他不想染上麻烦。可是,当他的摩托车已经越过了老人大约有两三百米后他还是一脚刹车停了下来,又把摩托车调转了车头骑到了老人的身边。他想,他不会这么倒霉就遇到摔倒的坏人讹诈他吧!如果他离开了,不停下来救人,他的良心会过意不去,会一直有刺痛感。如果老人得不到及时的救治或许就会死去,虽然老人不是他撞的,可是他还是觉得如果老人真的死了,那么他见死不救不就是间接地杀了这个倒地的老人了吗?他的思想还是斗争、纠结了一阵子,最终他才踩了刹车停下了车又调转了车头。
李林跨下摩托车后扶起了老人,又叫来了经过这条路上的其他路人帮他把老人扶到了他的摩托车上。他把老人送到了医院,老人得到了及时的医治,一个月后就出院了,他还帮老人先垫付了入院时的医药费。可老人出院后,老人的家人非说他就是撞倒老人的肇事者,让他赔付老人的所有的医药费,还要他赔付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他不赔付这些钱,与老人的家属理论,最后他还被老人的家属告上了法庭,连老人也说是他撞了他。又因为他找不到人证明他没有肇事撞人的证据,法院不得不判他赔付这些费用。城东大道上那一段路没有监控设备,他在路上找目见证人,找了一个多月也没有找到一个人能帮他证明的,还耽误了他一个月没有上班。他最后没有办法只得按照法院的裁定赔付老人的医药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共计六万八千元。因为这件事,他发誓从此再也不会去多管闲事,让他的经济上遭受了这么大的损失,他的损失又何止是六万八千呢!
一天,他下班后去街上的超市里买点东西。他看到一群人在超市门口围了一个大圈在围观着什么,他想围上去看看热闹,可他想起了他上一次救人被讹诈的事,这次他连上前去看一眼热闹也没有看就进了超市。当他从超市里买完洗发精、牙膏、肥皂、卫生纸等这些东西后,围在超市门口围观的人还没有散去。他看到一辆救护车停在马路边上,救护车上的医生和护士正在用担架把一个人抬上救护车,旁边还有摄像机在录像。他没有想到被抬上救护车的人竟然是他的父亲,后来他从电视里看到新闻报道才知道他的父亲,因为倒地后去医院的时间有点晚了,没有人及时报警,没有得到及时的救治而丢了性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