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东海县山左口乡黑埠村的村民苏长华,从7月份开始乡政府重新修筑红石渠废渠,在没有任何补偿的情况下,把我2000棵中华无絮杨挖掉,连同培育的金蝉卵,损失几十万元。
2015年10月1日,我家与村委会签订为期15年的废渠承包合同,从徐州和山东等地采购国家推广的新型速生杨树——中华红叶无絮杨8000棵,每棵树苗运送到家成本就要30元这样,为了发挥树林的经济效益,2016年开始在林地培育金蝉,第一年种2万2千枝,第二年5万枝,笫三年2万枝,每枝0.45元,仅成本投资就有4万多元,今年刚要收获就遇上修渠,这片树地的空隙,也被种植了9亩花生、9亩黄豆、2亩玉米等农作物,我们一家的精力全部放在这片林地里,正当我们满怀希望的时候,却要把这条废渠重修作为灌溉水渠,这当然也是好事情,只是这个损失应该替我们考虑。

今年5月份村干部通知说要修渠,并答应作出补偿。7月3日,乡村干部来到林地说,保证让我们满意,但并没有回答按什么样标准进行补偿。就在与我们谈话的时候,相隔里把路远的林地东头,他们已安排挖掘机毁树200余棵,工程也开始施工了。乡村干部嘴上说的好听就是没有实际行动,我们花费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辛辛苦苦培植的金蝉、杨树和农作物,就这样眼睁睁被毁掉了!
7月4日,无可奈何之下我们向东海县林业局报案,林业局的人在电话里说,不管什么样的工程都要办理砍伐许可证,建议我们去派出所报案说他们侵犯财产权。民警来之后叫我们去找乡水务站,来回跑几圈也见不到人。施工队清理树木的时候,我们再次报警,派出所民警却把我们娘三带到所里,说我们阻碍施工一直关到夜里10点钟才放回来。
7月5日,我们到乡政府也找不到人,只好去信访办反映情况,问题不但没有处理,还要我们腾挪护林棚。我们这个东西长30米、南北宽6米的棚户板房,地面都已打上地坪,是我们居家的安身之处,我们老两口都是70多岁的人了,不给安置地方让我们去哪里安身?

9月2日,我到东海县信访局反映情况,接待人员只是把情况反馈乡政府和东海县水利局,近十天时间也没有消息。9月10日县水利局才做出大相径庭的回复。
这个回复只字不提培育金蝉的损失,还说我们同意与村终止协议,全家人谁个签字同意了?青天白日之下,该局竟然把树木数量缩水一半还多。还有修渠的标准随意更改,上游渠底宽度6米、下游的宽度约4米,为何到了我们承包的渠段,却把渠底的宽度扩大为10米,这样的做法符合设计标准要求吗?
再有,我们15年的承包合同还有10年到期,而其他人家只有两年时间,且他们的树木业已成材能够出售,我们则是投资以后分文未见,乡政府采用“一刀切”补偿标准,已经严重损害我们的合法权益。

现在渠道已基本成型,乡政府对于我们的损失不闻不问,这片林地投入我们全部的心血,就是水利工程建设也不应该欺负我们不谈补偿,请领导给我们做主,对我们的损失做出公平公正的合理补偿。群众利益无小事,万般无奈之下,请求领导深入调查,切实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创造和谐健康的社会环境!(苏长华)
